襄汾:“檢察職能+家庭教育指導”打造 “親情式執法”未檢新格局
襄汾:“檢察職能+家庭教育指導”打造 “親情式執法”未檢新格局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保護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是億萬家庭的幸福生活。近年來,襄汾縣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依法能動履職,積極採用“檢察職能+家庭教育指導”的工作模式,打造“親情式執法”未檢品牌,取得了政治、社會、法律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強化父母的第一監護責任,喚醒正確履行監護職責內生動力
一是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監護告知書”工作模式。襄汾縣檢察院在受理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時,依法向家長送達權利義務告知書告知其依法享有的監護權利、訴訟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同時向監護人講解監護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並向其發放《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冊,加強宣講,做好思想發動工作,促使監護人認真反思監護中的不足之處,激發其正確履行監護職責的內生動力。
二是落實社會調查工作機制。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襄汾縣檢察院一貫重視對涉罪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工作,除了自行開展社會調查外,襄汾縣檢察院充分利用市檢察院與社工合作平台,借助社工專業力量,對涉案未成年人成長經歷、家庭關系、學習狀況、交友情況等開展調查,在查明其犯罪或遭受犯罪侵害原因的基礎上同時對涉案未成年人監護人的監護能力進行評估,為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捕與不捕、訴與不訴、是否適用附條件不起訴提供精准參考依據。
三是將心理疏導工作貫穿未檢辦案始終。未成年人心智還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大多數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間,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惡向善。襄汾縣檢察院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結合具體情況對未成年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監護人開展必要的心理疏導工作。今年,襄汾縣檢察院與縣婦聯聯合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導中心,聘請了12名經驗豐富的心理咨詢師、一線老師等擔任指導中心家庭教育指導師。在辦理案件中如發現有親子關系破裂嚴重的家庭、父母及孩子心理認知嚴重偏差的家庭,利用該院指導中心這一便利條件,由指導師有針對性、側重性地從親子關系融洽性測試、未成年人自我認知與控制能力、父母監護認知等方面開展心理測評與疏導,對監護人、涉案未成年人開展雙向心理疏導,助推家庭保護切實承擔起未成年人保護第一道防線重要意義。
“1+1>2”凝聚各方力量協同發力,助推監護人科學“帶娃”
一是構建“檢察官+專業社會力量”的工作格局。襄汾縣檢察院積極將社會專業力量引入家庭教育指導過程,心理疏導、幫教、社會調查評估等工作委托給社工,讓專業人員從專業的角度找准病因,確保辦案做到有的放矢。同時,充分調動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的功能作用,聯合家庭教育指導師、學校教師等,深度了解剖析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家庭原因,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制定“一對一”的個性化教育指導方案。
二是與婦聯建立聯動機制,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家庭教育指導中心。襄汾縣檢察院與縣婦聯共同出台《關於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的工作方案》,推動解決未成年人犯罪、受侵害源頭性問題。堅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婦聯組織各自職能作用,加強聯動協作和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斷完善強制親職教育工作鏈條,推動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強化家庭監護責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大力推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是加強宣講,做好預防工作。襄汾縣檢察院嚴格落實好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將《家庭教育促進法》納入普法內容。廣泛開展“檢愛同行——法治進鄉村”巡講活動、法治進校園、進鄉村活動,13名法治副校長走進學校、走進鄉村,檢察長帶頭上講台,以“兩法”及家庭教育促進法為主講內容。在“六一”兒童節、首個家庭教育宣傳周等特殊節日設置普法宣傳點,以廣大家長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檢察開放日”堅持既請進來也走出去,內外兼修提高檢察普法實效。寒暑假期間以熱點、難點、痛點問題為主題,通過巡講、懸挂條幅、發放普法宣傳單等多種手段,切實提高未成年人及家長安全保護意識和預防犯罪意識。今年來共組織家長課堂6次、法治宣講20余次。
“教育+感化”同頻共振,最大限度實現挽救罪錯未成年人
一是全面落實親情會見制度,讓司法更有溫度。在辦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襄汾縣檢察院切實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積極搭建親情會見“綠色通道”。親情會見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對在押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關愛,一方面可以促使監護人進行反思,及時總結監護過程中的缺點與不足。另一方面既能緩解在押涉罪未成年人的不良情緒,也是對其進行教育感化的一項有效手段,讓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自己不曾被放棄,用親情的力量幫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真誠悔罪。尤其是在當前疫情防控期間,親子會見顯得更為難得和可貴,襄汾縣檢察院充分利用遠程視頻方式,對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全部落實親情會見制度,為后續幫教靶向治療打下良好思想基礎。
二是用法治教育指引迷失的心靈。《左傳》有雲:“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對涉罪未成年人既須依法懲戒,更要教育幫扶,重在轉化挽救。襄汾縣檢察院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懷,把“保護、教育、管束”一體落實到位,堅持將對罪錯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與檢察聽証、檢察訓誡等檢察活動相融合,力阻重新犯罪。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最大程度引入未成年人相關領域、行業的專業人員參與。在檢察聽証中引入法治教育、感化教育,促使未成年人真心悔過。對於不捕、不訴的未成年人,檢察官會同辦案民警、辯護人等共同開展訓誡教育。對於起訴的未成年人,檢察官加強與法官協作配合,在庭審中增設教育環節,多措施引導涉罪未成年人自省改過,多途徑引導監護人回歸家庭監護主責。今年以來,召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聽証會3場,受理批捕未成年人案件3件7人,批准逮捕1件3人,不批准逮捕2件4人,不批准逮捕率達57%。
著力提升督促監護令剛性及科學性,讓迷路的孩子重回“監護”視野
一是盯牢“問題家長”,提升督促監護令剛性。家庭教育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對未成年人具有基礎性、深刻性、長遠性的影響,不良家庭環境和不當教育方式是未成年人涉案的重要催化因素。襄汾縣檢察院尤其注重在精准幫教中融入監護監督,在辦案中加強與婦聯、關工委的溝通協作,根據個案不同情況和監護人履職中存在的具體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制發督促監護令,樹立監督權威,同時進一步探索家庭回訪、社區走訪等方式,同婦聯干部、家庭教育指導師和屬地派出所、村委、社區等單位人員組成監護考察組,定期對監護人進行跟蹤評估,強化監督干預,持續跟蹤監督,探索督促監護令落實與監督機制。今年以來,襄汾縣檢察院針對監護不力、監護失職情況,共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發出督促監護令15份。
二是更加注重督促監護令的時效性與科學性。為保証督促監護令取得實效,確保家庭教育指導的持續性和科學性,襄汾縣檢察院聯合婦聯、關工委,邀請專業家庭教育指導師持續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委托社工對監護人開展專業親職教育。綜合考量后協調各方制定個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導和親職教育方案,為監護人有效履職、修復親子關系等方面提供專業支持,引導和督促監護人重視跟孩子的深層次溝通,及時掌握孩子的心理偏差,給予共情和矯正治療,教孩子學會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從根源上杜絕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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