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檢察院:

檢察建議為公民個人信息披上“保護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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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隨著信息化發展,個人信息的價值逐漸凸顯,泄露風險也日益嚴峻。個人信息泄露后“被貸款”“被法人”、名下突然多出銀行賬戶等事件屢見不鮮,危害極大,成為很多人共同面臨的難題, 不僅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 還會造成經濟損失甚至精神傷害。

  今年6月,臨汾市堯都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干警在履職中發現,個別村委會的政務公開欄上存在過度公開公民個人信息的情況。在《選民登記冊》《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公示表》等公示文件中,未採取去標識化處理等安全技術措施,直接顯示了農戶姓名、身份証號等個人信息,存在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居民身份証上的姓名、身份証號等信息屬於個人隱私,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另外,很多農戶的經濟來源不穩定、收入水平較低,其個人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獲取,用於冒名貸款、電信詐騙等非法經濟活動,農戶將難以承受由此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為消除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風險隱患,防止危害結果實質發生,堯都區檢察院向上述村所屬的鎮政府制發了檢察建議書,建議鎮政府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督促村委會及時採取措施對村務公開欄上過度公開公民個人信息的情況予以整改。

  鎮政府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黨委會進行專題研究,並在村干部大會上重點強調和傳達了會議精神,要求各村以此為戒、自查自糾、立整立改,堅決避免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如確有必要公開公民個人信息,應當用*進行去標識化處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政務信息公開在有效提高公民政治參與度,實現公共信息公開化、行政透明化的同時,也會不可避免地與公民個人權益產生一定沖突。堯都區檢察院將持續跟蹤,監督相關行政機關在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能時,對擬公開的信息內容進行相應處理后依法准確地予以公開,嚴格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以能動履職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及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周海 郭苗)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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