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煩縣檢察院:化解行政爭議效果好 群眾致謝送錦旗
婁煩縣檢察院:化解行政爭議效果好 群眾致謝送錦旗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感謝檢察官的幫助,感謝檢察院讓我們及時拿到了賠償金,解決了我們的燃眉之急……” 8月19日下午,婁煩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辦公室迎來了兩位特殊的群眾,他們將一面寫有“當代人民公仆 熱心為民服務”的錦旗送到檢察官手中,表達了真摯的感謝。錦旗的背后,是檢察機關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中用心、用情紓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切實體現。
案件回顧
2020年5月27日,李某某在河北省武安市為物流公司送貨途中發生車禍死亡。肇事方被判入獄后尚有761170.6元無力賠償。之后,李某某家屬向婁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對李某某進行工傷認定的申請,但因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超期,婁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出了不予受理決定書。2022年4月7日,婁煩縣人民政府作出維持原決定的復議決定書。
復議決定作出后,李某某家屬不服該決定,不斷進行上訪。期間,婁煩縣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主動介入該案,積極會見當事人,認真傾聽當事人的訴求,了解到其實質是要對死者按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賠償。經多方調查了解,物流公司未與李某某簽訂勞動合同,也未按規定給李某某繳納工傷保險,其存在過錯,為推動問題解決,促成和解,檢察官多次向用人單位講解《工傷保險條例》,闡明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和拒不支付的保險賠償金的法律后果,同時道明了李某某一家的困難和處境,堅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從法律和訴訟經濟角度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理性和平解決爭議,通過不懈努力,用人單位願意承擔35萬元的工傷賠償金,當事人也同意和解。同時在化解該行政爭議過程中,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辦案優勢,將司法救助融入到化解行政爭議案件審查中,對該家庭實施司法救助,並邀請聽証員和律師參與對本案進行公開聽証。聽証會上,李某某家屬當庭作出息訴罷訪的承諾,同時承辦人針對行政機關對用人單位不繳納保險的行為未盡到監督義務﹔對物流公司未按規定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行為分別下發了檢察建議,使該案真正實現案結事了政和人和。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這面鮮紅的錦旗不僅是當事人對辦案結果的認可,對檢察機關主動為民化解行政爭議的肯定,更是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和法律的信任。下一步,婁煩縣人民檢察院將切實把 “我為群眾辦實事”貫穿始終,充分發揮化解行政爭議的功能作用,紓民憂解民困,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為推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助力社會和諧貢獻檢察力量。(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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