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檢察院:非法採礦破壞生態環境 公益訴訟守護公共利益
霍州市檢察院:非法採礦破壞生態環境 公益訴訟守護公共利益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我自願認罪認罰,願意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用。”近日,霍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薛某某等人非法採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公開開庭審理。霍州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薛某某等人構成非法採礦罪,同時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要求被告承擔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並驗收合格,或者共同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用127331.73元的民事責任。薛某某等人均在法庭上作出上述承諾。

2021年11月至12月,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証的情況下,薛某某等人在霍州市某村后山山谷擅自開採砂石,造成礦產資源損失和生態環境破壞。經山西省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破壞的砂石資源價值為123155.82元,所需的生態環境恢復費用為127331.73元。案發后,被告人向檢察機關退繳了砂石資源損失,並承諾進行生態修復。
2022年6月,霍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多次赴採砂場地實地勘查、無人機拍照取証,卻發現非法採砂現場土砂石裸露,雖有部分地質修復痕跡,但無植被覆蓋,未見明顯環境修復跡象。生態領域內的公益訴訟案件,追求的最終目的是實現生態的有效修復。本著嚴謹和慎重的態度,在省、市兩級檢察機關的指導下,霍州市檢察院引入“外腦”,聘請三位環保領域專家對採砂場地生態修復情況進行評估。經評估,該採砂場地未達到生態修復要求。對此,霍州市檢察院果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並驗收合格,或者共同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用人民幣127331.73元,以司法之力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2022年8月11日,該案在霍州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被告人最后陳述階段,三被告均表示願意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霍州市人民法院將於近期作出判決。
礦產資源是重要的自然資源,是社會生產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現代社會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都離不開它。但是,礦產資源屬於不可再生資源,它不是上天的恩賜,而是經過幾百萬年、甚至幾億年的地球變遷才形成的,其儲量也是有限的。以犧牲礦產資源為代價的非法開採,不僅對礦產資源造成嚴重破壞,而且還可能引發環境污染、地質災害、生態環境破壞等,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威脅。
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旨在依法懲治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犯罪行為的同時,與審判機關一道共同對環境資源犯罪生態修復請求提供剛性的司法保護,彰顯了司法機關嚴懲各類破壞環境資源類違法犯罪行為、筑牢綠色生態屏障、擔當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的堅定決心。(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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