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小案細辦顯成效  一面錦旗一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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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感謝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能夠讓我重返校園完成學業,我一定會珍惜這次機會,專心學習、順利畢業、回報社會,做好防電信詐騙宣傳員。”說著,黃某某、符某某將一面寫有“秉公執法,弘揚正氣”的紅色錦旗送到了承辦檢察官手中。

  基本案情

  20歲的在校大學生黃某某、符某某因涉世未深,法律意識淡薄,在網上看到出租銀行卡可以獲利,就將名下多張銀行卡出租給他人用於資金支付結算,涉及金額70余萬元。到案后,黃某某、符某某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並取得了諒解。

  履職情況

  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體現司法溫情,綜合考量二人為在校大學生、未從違法犯罪活動中獲利、已退賠被害人並取得諒解、認罪態度良好等各種情節,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擬對該二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時邀請人民監督員、基層組織代表、偵查機關代表在轄區小北關社區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証會。

  公開聽証中,參會代表一致同意對黃某某、符某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會后,承辦檢察官對黃某某、符某某進行了訓誡,希望二人珍惜法律給予的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以案說法,向小北關社區的居民深刻剖析了“租卡”“賣卡”等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希望居民朋友拉緊思想上的“守法警戒線”。

  黃某某、符某某深刻反省,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愧疚,對檢察機關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給自己帶來重返校園的機會表示感激。這面紅色錦旗,是杏花嶺區檢察院落實“依法能動履職,辦好群眾身邊小案”專項行動,以溫情辦案贏得民心的生動寫照。下一步,杏花嶺區檢察院將繼續發揚司法為民的精神,以公開促公正,以“小案”暖民心。(李旭)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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