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檢察公益利劍護佑和諧美好家園

——襄汾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綜述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法檢新風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一座飽經滄桑的“殘損”古塔,通過公益訴訟,得以重新修繕﹔一處被垃圾“環繞”的濕地公園,通過公益訴訟,得以恢復自然原貌﹔一條被工廠石料堵塞的行洪河道,通過公益訴訟,得以暢通無阻﹔一向被當地群眾視為“神樹”的千年古槐,通過公益訴訟,得以“安然養老”……

  近年來,襄汾縣檢察院在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中,以辦好群眾身邊的“小案”為切口,認真踐行能動履職理念,積極探索“檢察監督+行政監管”辦案模式,不斷厚植為民情懷,形成了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態勢。通過重點辦理環境資源保護、河湖生態保護、公共安全保護等領域的案件,推動解決了一批黨委政府關心、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在民生問題上做出了亮眼的成績,以檢察擔當向群眾交出了一份滿意的民生答卷。

  傳承歷史文脈 為文物古跡筑起“保護牆”

  襄汾縣素有“金襄陵、銀太平”之稱,蘊藏著深厚的文化底蘊和豐富的文化資源,擁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1019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8處,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12處。

  位於鄧庄鎮北梁村的靈光寺琉璃塔,為國務院公布的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據史料記載,鄧庄鎮靈光寺琉璃塔創建於唐貞觀年間,原本為十三層的樓閣式磚塔,在歷經風雨、自然災害的侵蝕下,現僅存7層。2020年,該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靈光寺琉璃塔沒有劃定保護范圍,周圍被農作物庄稼及雜草環繞﹔且該塔頂層嚴重損壞,其塔身部分磚塊和琉璃瓦均存在破損情形。針對這一情況,該院通過磋商的方式與文物保護部門溝通協調,督促其加強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靈光寺琉璃塔的保護。文物保護部門收到檢察建議書后高度重視,經過層層上報審批、工程招投標、聘請專家等程序后,遵循“修舊如舊”的理念,歷時兩年多,投資200余萬元,在採取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修復方式的情形下對該文物進行了搶修。目前,鄧庄鎮靈光寺琉璃塔已完成修繕工作,通過公益訴訟的督促履職,這座千年古塔又重新煥發出昔日榮光。

  在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工作探索中,該院始終秉承保護公益的初衷,積極探索“檢察+”履職新模式,通過加強與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將“回頭看”工作常態化,共同致力於轄區內的文物保護。通過開展“回頭看”工作,該院發現曾經搖搖欲墜、破敗不堪的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汾城鎮北賈坊魁星樓和襄陵鎮城隍廟鐘鼓樓均在公益訴訟的督促整治下得以重新修繕,以一種嶄新的姿態見証著歷史的變遷。

  擦亮公益底色 為河湖治理筑牢“生態屏障”

  “雙龍湖的水變得清澈了,周圍也沒有了垃圾散發出的惡臭……”在回訪雙龍湖的整改情況時,一位在雙龍湖附近居住的村民如是說。

  雙龍湖, 2019年12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批准為“國家濕地公園”,擁有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和野趣十足的濕地景觀。2021年4月,該院在履職中發現,雙龍湖沿湖垃圾堆了一米多厚,湖面上漂浮著大量生活垃圾。摸排到這一線索后,該院立即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緊緊圍繞垃圾來源、河湖管護工作以及對環境造成的損害等方面展開調查、核實、取証。針對雙龍湖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問題,該院立足職能定位,積極探索“河湖長+檢察長”聯動工作機制,主動與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對接,向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協調行政監管部門和河湖管理部門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各相關行政職能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加強部門協作、開展聯合執法等,合力破解雙龍湖生態治理難題。經過挖掘機、裝載機和大卡車近1個月的奮戰,先后出動40余人、200余車次,湖面覆蓋10余畝的垃圾和湖岸1米多厚的“垃圾山”終於被清理干淨,雙龍湖又恢復了昔日波光粼粼、碧波蕩漾的容貌。

  有時候一紙檢察建議書,就能成為撬動巨石的杠杆。

  2020年6月,通過向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發送檢察建議書,整治了一起長期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傾倒生活垃圾的行為,通過督促整治,沿村河道周邊被鐵絲欄杆圍繞,消除了長期困擾周邊群眾的難題。

  2021年5月,針對轄區內三官峪、豁都峪等河道內不同程度堆放石料石粉、生活建筑垃圾、煤矸石等雜物情形,該院通過8份檢察建議書,督促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對河道內的“堵塞物”進行了清理,不僅暢通了河道,提高了河道行洪能力,還為9月份襄汾最強秋汛的到來做好了扎實的前期准備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該“河道淤堵整治案”,被檢察日報宣傳報道,還被寫入山西省檢察院工作報告。

  2022年4月,在檢察機關的推動下,陶寺河南河裡10余米被損壞的護岸得以重新修復,豁都峪河道內非法開採河卵石的行為得以有效制止……

  據統計,自2019年以來,該院共辦理涉河湖生態領域案件23件,督促整治河道100余公裡,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積10余畝,清理違法堆放的生活建筑垃圾5萬余噸,督促關停和整治廢品收購站2家。

  留住鄉愁記憶 為古樹名木撐起“保護傘”

  千年古樹是“活文物”,它承載著一個地區不可磨滅的鄉土記憶。然而在襄汾縣轄區內,部分古樹名木因日常監管不到位,存在在古樹上懸挂燈籠、私拉電線等情形,嚴重影響了古樹的生長安全。

  該院在公益訴訟履職過程中,通過調查了解、實地走訪、詢問當地群眾等方式,對全縣的古樹名木進行了摸排,發現轄區內部分古樹缺乏保護管理,不同程度存在樹上懸挂燈籠、枝干被電線纏繞、未建設必要的保護設施、未設置避雷裝置和保護標志等情形。根據不同地方的不同問題,該院積極探索“行政監管+公益訴訟”林木資源保護模式,有針對性向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制定可操作性的保護措施,將古樹上纏繞的電線和懸挂的燈籠予以拆除,讓千年古樹不再“負重”生長。

  相關行政職能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古樹名木保護問題整改工作會”,並利用半個月左右的時間對轄區內古樹名木監管不到位的情形進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對古樹上懸挂燈籠、私拉電線的行為進行了全面整治。對於未設立古樹名木保護標志牌和圍欄設施的情形,林業部門根據古樹名木的年限及需要保護的重要程度,分批次、有計劃地制定了保護方案,並將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逐批保護。

  一場關於古樹名木公益訴訟保護的專項行動,推動了全縣13個鄉鎮全面落實古樹名木的保護養護工作,提高了村民保護古樹名木的意識,也實現了檢察公益與行政履職雙贏多贏共贏的效果。(周海)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