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檢察院:公開聽証到家門 司法為民顯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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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增強刑事案件審查不起訴工作的透明度,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走深走實,5月18日上午,汾西縣人民檢察院就郭某某危險駕駛擬不起訴案件在汾西縣勍香鎮李庄村召開公開聽証會,將聽証會開到群眾的“家門口”。本次聽証會邀請了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案件偵查人員、村干部參加會議,村民代表也參加了旁聽。

  聽証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事實及証據,闡述了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擬不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過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犯罪嫌疑人表示真誠悔罪認罪,並誠懇作出承諾,表示非常珍惜檢察機關給予的這次機會,以后一定引以為戒、改過自新。受邀的聽証員在聽取承辦檢察官的介紹以及偵查人員、犯罪嫌疑人各方意見后,對案件進行了評議,一致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証據充分,審查程序合法,同意檢察機關對該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會后,承辦檢察官結合該案,圍繞當前涉及廣大農民朋友切身利益的多發易發的危險駕駛、交通肇事、故意傷害、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為參與本次聽証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防范教育課。

  本次上門聽証是汾西縣人民檢察院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舉措。下一步,汾西縣人民檢察院將健全完善公開聽証、入戶聽証常態化辦案機制,秉持“應聽証盡聽証”的司法理念,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相結合的方式,用法聽民聲、用心解民憂、用情化民愁,讓司法公正“看得見”“聽得到”,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周海)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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