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一書+一令+一冊+一卷”,讓法律的溫度有力量
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一書+一令+一冊+一卷”,讓法律的溫度有力量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張某某,100分﹔張某某的爸爸,100分﹔李某某,90分……”近日,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檢察院創新啟動“一書+一令+一冊+一卷”附條件不起訴宣布新模式。

隨著司法理念的改變,檢察官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廣泛適用附條件不起訴。但如何讓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自覺遵守各項規定,順利渡過考驗期成為檢察官必須考慮的問題,“一書+一令+一冊+一卷”是晉源區人民檢察院提交的答卷。
“一書”指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是檢察官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悔罪表現及幫教條件等進行綜合分析后依法作出的法律文書,明確規定了考驗期間及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定。
“一令”指“督促監護令”,由檢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長發出。監護不力、監護失當是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原因。“督促監護令”要求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責任,監督並矯正未成年人不良行為,防止未成年人違反考察規定。
“一冊”指“警示手冊”,詳細介紹附條件不起訴的適用條件、考驗期內應當遵守的規定及違反規定的法律后果,同時列舉了違反規定被撤銷附條件不起訴重新提起公訴的真實案例。“警示冊”告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必須遵守考察規定,否則將承擔提起公訴的不利后果。
“一卷”指“法律測試卷”,裡面包含有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的適用情形、應當遵守的考察規定、違反考察規定的法律后果等相關試題,目的是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熟知相關法律規定,從而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不再以身試法,讓其法定代理人明確考驗期限內應當如何履行監管職責。
“一書+一令+一冊+一卷”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敲響警鐘,讓他們明白附條件不起訴考察規定不是紙面上的禁止條文,法律對未成年人的寬容不是一味的縱容,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不代表放縱其犯罪。法律需要溫度,更需要通過展示力度獲得人們的普遍敬仰,“一書+一令+一冊+一卷”將讓附條件不起訴發揮真正的作用。(李旭)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