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區檢察院:高速收費有漏洞 檢察建議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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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不該心存僥幸,現在的我悔不當初,我自願認罪認罰……”王某某發自肺腑的說。王某某系太原市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案件的被告人,其是一名網約車司機,常年往返於大同與太原兩地之間接載乘客。2021年1月至7月間,王某某採取“倒卡”的方式,逃避高速通行費達129次,涉案金額12000余元,其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后,承辦檢察官認真審查了王某某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費的犯罪事實,並進行釋法說理,其自願認罪認罰,主動賠償高速公路公司損失。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以王某某涉嫌詐騙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王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能動履職 訴源治理

  承辦檢察官在辦理該案時發現,高速公路管理處在通行費管理中存在設備未及時升級換代、稽查力度不夠、同高速巡警等部門的協作尚需加強等問題。為充分行使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權,有效維護轄區內高速公路通行和收費秩序,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高速公路分公司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大對車種不符、車牌不符、車情不符等車輛的信息錄入比對和核查力度,有效發揮監控設備和人為監控的雙重作用,建立與高速巡警的查處協作機制等,加強高速公路通行管理。

  高度重視 強化監管

  收到檢察建議后,高速公路分公司立即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組織力量核查梳理,積極堵塞漏洞,從源頭防范偷逃通行費行為。該公司專門指派法律顧問向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反饋檢察建議落實情況,並對收費系統升級等已經完成的工作進行說明,表示將進一步強化監管、強化稽查、強化配合,督促經營單位不斷完善軟硬件設施,切實防止偷逃通行費行為。下一步,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將對視頻監控設備布設、電子抓拍系統增設等工作進行跟蹤回訪,持續跟進抓好檢察建議落實。

  “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在今后的工作中,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將認真分析研判個案、類案發生的原因,自覺、主動融入國家治理,促進防范相關案件發生,實現治罪與治理並重,以能動檢察履職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李旭)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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