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為一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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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每一個被救助的孩子都能有美好的未來,是我們的心願,相信我們的愛和努力,終將澆灌出美麗的未來之花。近日,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1萬元。被救助孩子的媽媽激動地向辦案檢察官表示:“檢察院的關懷和鼓勵幫助孩子找回了生活的信心,我以后一定努力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環境。”

【案情回顧】

2018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劉某某在明知被害人李某某為不滿14周歲幼女的情況下,通過金錢和買東西誘使被害人與其發生性關系,並至未成年人被害人李某某懷孕,被害人李某某在父母幫助下報警並採取了人工流產手術,該案對被害人李某某身心造成嚴重創傷,迎澤區檢察院未檢部門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認為被害人李某某符合被救助條件,第一時間將該案線索移送至控申部門。

【多元救助】

控申部門及時聯系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在實地走訪過程中,詳細了解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生活及學習情況,並確定對未成年被害人家庭開展司法救助。在為未成年人家庭解決實際困難的同時,未檢部門與控申部門積極邀請社會幫教中心,多次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父母開展細致深入的心理輔導和教育鼓勵工作,幫助他們重新建立起對生活的信心和勇氣,希望能夠通過建立長期有效的社會救助,共同守護被救助未成年人。

【救助理念】

“一次救助,長期關懷,暖心呵護每一個救助的孩子”,這是迎澤區人民檢察院國家開展“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工作的理念。該院認真落實“檢察為民辦實事”,主動履職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做深、做實,在依法打擊犯罪的同時,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尤其注重對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多重保護,不斷加強未成年人綜合保護救助工作,切實提升救助實效,確保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李旭)

(責編:李書江、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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