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管理漏洞讓盜賊輕易得手 檢察建議堵漏洞促源頭治理
陵川:管理漏洞讓盜賊輕易得手 檢察建議堵漏洞促源頭治理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期,發生在陵川縣城備受關注的影樓、金店盜竊案已一審宣判,陵川縣檢察院檢察官沒有簡單地案結事了,而是緊盯案件發生暴露出的受損企業管理不規范、防范措施缺失等問題,充分運用檢察職能,以制發檢察建議的方式堵行業風險漏洞促源頭治理,保障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更好服務縣域經濟。
2021年12月30日凌晨,兩名剛刑滿釋放人員用事先盜竊的面包車作為交通工具,來到陵川縣城事先已踩好點的地方,採取破壞門鎖方式進入某影樓,盜竊攝像機、照相機及若干現金,得手后又駕車繼續趕赴下一個目標某超市金店,採取同樣方式進入金店,通過砸櫃毀台的手段盜竊品牌手表、黃金首飾及現金。二名被告人在逃離過程中,駕車側翻,為掩飾犯罪行為,在將盜竊的手表、首飾、照相機等易攜物品留存后,將沉重的錄像機和車輛燒毀,再次前往附近村庄盜竊一輛摩托車逃離,經鑒定盜竊金額共計417622元。
近日,陵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程某、王某某犯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六個月,均並處罰金100000元,責令退賠經濟損失。
“本案盜竊手段較為傳統,但為何二人能順利進入並安全將被盜物品帶離現場都沒有觸發警報呢?”帶著這樣的疑惑,陵川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在辦理程某、王某某盜竊案中,重點核實被盜場所的監控和被盜物品。經審查發現,程某、王某某都有多次盜竊前科,且曾同監服刑,實施盜竊前曾多次到相關場所進行踩點,熟悉被盜場所的防范漏洞,盜竊手法嫻熟,盜竊手段“簡單粗暴”,而且在短時間內足跡遍布多地,作案頻率極高。
在充分了解程某和王某某的犯罪手段后,辦案檢察官通過自行補充偵查前往涉案場所現場查訪,對涉案場所的監控系統、防盜設施安裝、安保管理情況等進行了充分調研,發現涉案場所和工作人員均存在防范措施缺失、安全意識淡漠等問題。

針對上述情況,檢察官靶向定位,精准施策,以制發檢察建議的方式,對某影樓和某超市的風險防范及日常法律培訓進行了提示和指導,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的財產安全。一方面對某影樓制發檢察建議,提示其存在的防盜漏洞,督促其增強治安防范意識、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提升治安防范能力、規范經營活動。另一方面對某超市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從“四個要”出發增強治安防范意識和能力、完善內部合規建設規范經營,多個角度為防盜工作提出完善措施。
收到檢察建議后,兩家民營企業表示檢察機關提出的問題確實存在,提出的建議內容精准到位,將制定詳細的整改措施,積極進行落實整改,並將整改措施和落實情況進行了反饋。
陵川縣檢察院將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充分運用好檢察建議,積極適應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的需要,發揮好檢察建議在新時代社會治理中的規范引領作用,用檢察建議促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舒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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