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縣人民法院:三年糾紛終和解 盡釋前嫌笑開顏
翼城縣人民法院:三年糾紛終和解 盡釋前嫌笑開顏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在翼城縣人民法院、隆化鎮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一起跨越三年的侵權責任糾紛案成功調解,原被告雙方重歸於好。
王某如系翼城縣隆化鎮東中王村的村民,在東中王村種植一片4.03畝的耕地,已耕種了近20年。2019年7月3日,一紙訴狀送到了王某如手中,他被起訴了,種了20年的地要返還給別人!
起訴人是同村的王某平,2018年進行土地確權登記時,這4.03畝耕地確權給了王某平,並頒發了土地經營權証,依據此証,王某平要求王某如返還耕地。
自此,因為4.03畝的耕地,同村村民反目成仇,王某平於2019年7月3日在翼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9年10月28日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發回重審后,2020年4月7日翼城縣人民法院重新立案,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某如於2020年6月在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撤銷王某平土地承包經營權証提起了行政訴訟,雙方各執一詞,矛盾糾紛愈演愈烈。
副院長呂吉霞是發還案件的承辦法官,在對案件仔細分析后,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為同村村民,起訴之前相處也很融洽,為有效化解糾紛,承辦法官認為還是應該以調解為主,同時邀請熟悉案情、了解當事人情況的鎮干部、村干部共同參與本案調解,利用多元調解機制化解矛盾糾紛。案件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電話溝通,並深入雙方家中開展思想工作,從法律角度釋明法理,分析利害,終於雙方當事人均有了調解意願。4月1日,原、被告,承辦法官,鎮干部,村干部共同來到了鎮政府的調解室,法官現場向原被告提出案件的處理意見,雙方當事人當即表示同意,並約定了土地的返還時間,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同時撤訴,一件跨越三年的侵權責任糾紛案成功結案,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下階段,翼城縣人民法院將深入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繼續加大與基層鄉鎮政府、公安部門、人社部門、社區、婦聯等綜合力量的工作聯動,力爭實現各類矛盾糾紛問題的“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閉環式化解”。(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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