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小店區:檢司聯動,開通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綠色通道”
太原小店區:檢司聯動,開通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綠色通道”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我的請假外出申請已經審批通過了,謝謝檢察院為我們公司解決了難題!”日前,太原市小店區社區矯正對象張某某給小店區人民檢察院打來電話,激動之情溢於言表。

張某某系小店區某公司重點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因犯罪被判處緩刑成為社區矯正對象。2022年3月,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讓社區矯正對象出得去、管得住”的要求,保護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的合法權益,化解規范監督與發展需要的矛盾,小店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小店區司法局對社區矯正對象外出情況開展專項調研。通過走訪、調查等方式,工作人員深入了解了全區45名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的真實經營情況、司法所辦理外出手續的情況及相關實務規定,發現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反映的請假批准難、手續不方便等問題比較集中。
在調研的基礎上,小店區人民檢察院與區司法局經過深入研討,於近日聯合簽署了《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管理及法律監督相關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外出辦法》),形成優化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外出管理14條意見。
《外出辦法》簡化了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請銷假審批程序,開辟了涉企人員“綠色通道”,明確了“一請多地”和經常性跨區域請假等工作辦法,進一步簡化了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申請前往山西省綜改區、太忻一體化經濟區等地的申請方式和審批流程。
張某某是小店區《外出辦法》實施后首個提出緊急外出申請的社區矯正對象。按照此前的規定,她必須在外出前三天提出請假申請,且審批手續繁瑣,等待時間長。《外出辦法》實施后,張某某在提出申請的當日便手持假條,安心前往項目所在地處理工作事宜。在拿到准假審批后,張某某保証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按時簽到打卡,表示一定盡心盡力做好企業工作,不辜負司法機關的關懷和期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小店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貫徹落實省、市院關於服務保障“六穩”“六保”任務的部署要求,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堅持需求導向,主動作為、能動履職,持續開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工作,切實維護好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助力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平安小店建設貢獻檢察力量。(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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