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中院快審速結保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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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長治中院民一庭在承辦的11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及時審理、快速結案、迅速送達,不誤農時,確保春耕、備耕工作順利開展,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案件中,被上訴人自2012年通過村委會決議承租上訴人的土地至今,期間未簽訂過書面租賃協議,在支付5年租賃費后,2017年至今被上訴人再未支付租賃費,亦未返還土地。上訴人主張返還土地並支付2017年至2021年期間的租賃費,一審判決被上訴人支付租賃費並繼續承租使用土地。長治中院民一庭經過審理,結合案件事實和當事人訴求,認定當事人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不定期土地租賃合同關系,上訴人的主張符合法律規定,改判被上訴人向11戶農民返還土地並支付租賃費,依法保障了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合法使用權。

  民一庭法官通過前期的閱卷發現,該案涉及農戶數量多,農田面積廣,土地復墾難度大,如不及時處理就會貽誤今年的春耕,給農民帶來更大損失。合議庭迅速安排開庭,經過一天的庭審,當日就對案件進行了評議, 3個工作日內將11份裁判文書全部制作完成,將判決直接送到了當事人手中,案件從開庭到送達用時僅7個工作日。

  一年之計在於春,眼下正值春耕備耕時節。糧食豐收關鍵就在於春耕,這是老百姓一年的希望。向當事人直接送達時,閆明先法官代表合議庭宣讀了判決的主要內容,當事人拿到判決后紛紛叫好、頻頻點頭,11起案件的當事人還派代表送來了錦旗。

  真心為民辦實事,情系民心解民憂。長治中院在審理農村土地承包及其他關乎民生的案件時,真抓實干解民憂、紓民怨、暖民心,牢記司法為民服務的宗旨,真正地急人民群眾所急、想人民群眾所想,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讓更多人民群眾在民生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馮俊明 李佳)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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