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檢察院:扛牢監督責任 推進誠信訴訟
太原市檢察院:扛牢監督責任 推進誠信訴訟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社會誠信更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3月11日,太原市檢察院召開“扛牢監督責任 推進誠信訴訟”新聞發布會。會上強調,訴訟誠信作為社會誠信的重要保障和最后一道關口,訴訟活動的嚴肅性、法定性和程序公正的重要性,決定了訴訟失信行為的嚴重危害性。近年來,訴訟失信現象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屢有發生,甚至在有的地方還較為嚴重。當事人在訴訟活動中進行虛假陳述、隱瞞事實真相、惡意訴訟,甚至偽造証據進行虛假訴訟的行為,侵害的不僅僅是對方當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權益,還嚴重妨害訴訟秩序、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壞司法公正,最終嚴重擾亂整個社會的誠信體系建設、損害的是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嚴懲訴訟失信行為、維護訴訟誠信,是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公安機關的共同職責,需要加強配合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太原市檢察院牽頭與太原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制定出台了《關於防范和查處虛假訴訟的若干意見》,在懲治訴訟失信行為、促進誠信訴訟中履行各自職責,形成打擊和防范訴訟失信行為合力。全市審判機關對訴訟失信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公安機關對檢察機關移送的涉嫌虛假訴訟犯罪線索及時立案查處。全市檢察機關依法履行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職責,依法履行作為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責,對各種訴訟失信行為堅決監督糾正。工作中,一方面加強與審判機關、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另一方面,加強內部協作,打破部門界限,綜合運用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民事抗訴、移交涉嫌犯罪線索、刑事立案監督、刑事抗訴等手段,有效整合法律監督力量,增強監督糾正效果。
近年來,全市檢察機關堅持把監督糾正由於當事人訴訟失信而導致的錯誤裁判作為監督糾正訴訟失信行為的重要內容,通過監督糾正錯誤裁判,懲治訴訟失信行為,著力維護正常訴訟秩序、維護司法權威和司法公正、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決不讓訴訟失信當事人從失信行為中獲益。2017年以來,太原市兩級檢察機關共對55起當事人進行虛假陳述、惡意訴訟、偽造証據甚至惡意串通、進行虛假訴訟導致裁判錯誤的案件進行了監督糾正,提出抗訴35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0件,法院對相關案件全部予以改判。
懲治訴訟失信、促進誠信訴訟,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社會各界的積極支持配合,形成倡導訴訟誠信的濃厚氛圍。希望社會各界積極監督、支持檢察機關工作,促進檢察機關更好履行民事訴訟監督職能,在構建誠信訴訟、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中發揮檢察機關的應有作用。(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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