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被最高檢評為專項活動優秀案件
我省一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被最高檢評為專項活動優秀案件
山西日報訊(記者 鄧偉強)3月1日,記者從清徐縣檢察院獲悉,由該院辦理的集義鄉溫某違法佔地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近日被最高檢評為“土地執法查處領域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優秀案件。
該案系清徐縣檢察院在評查法院案卷中發現的,案件當事人溫某因擅自佔用4000平方米基本農田用於建設豬圈和彩鋼棚,被行政機關處以限期恢復土地原狀、罰款10萬元的處罰,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承辦檢察官通過前期閱卷,敏銳地察覺到該案具有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可能,遂啟動了相關工作。經調查了解,溫某系農民,其違規建豬圈是為了改善生活,建設豬圈的資金大多來自借貸,建設的豬圈也未產生實際營收就已經拆除,導致其生活極其困難。如果不考慮被執行人實際情況,進一步採取法定強制措施,會使被執行人生活更加困難,甚至可能發生極端事件。
為此,承辦檢察官多次與行政機關磋商,對被執行人進行釋法說理,告知其行政處罰的依據和違法佔地行為的社會危害,並向其說明向行政機關申請延期給付罰款的法律法規,幫助其恢復對生活的信心。最終促成案件和解,被處罰款由原先一次性繳付變為分期繳納,大大緩解了被執行人的生活壓力。
此外,清徐縣檢察院還積極延伸檢察職能,就履職過程中發現的土地問題公開聽証,向相關部門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為全面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提供了有力檢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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