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認罪認罰同步錄音錄像正式運行
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認罪認罰同步錄音錄像正式運行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深入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進一步規范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聽取意見活動,提高認罪認罰案件的辦案質量和效果,落實《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聽取意見同步錄音錄像規定》的文件要求,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設置認罪認罰聽取意見室,並配套安裝同步錄音錄像設備,確保認罪認罰案件同步錄音錄像工作順利開展。

2月28日,該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在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時,首次使用同步錄音錄像系統,依法刻錄光盤並歸檔留存。認罪認罰案件的聽取意見由檢察官主持,檢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的同步錄音錄像情況、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和法律后果、檢察機關認定的犯罪事實、罪名、處理意見等情況,在充分聽取其意見的基礎上,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確保認罪認罰的自願性、真實性、合法性。
開展認罪認罰案件聽取意見同步錄音錄像工作,有利於實現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意見的實質化、規范化,進一步提高認罪認罰案件辦理質效,促進檢察機關主動規范、約束檢察履職行為,是深入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化檢察隊伍教育整頓的重要成果。(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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