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未”愛“加刑”檢察機關揭開“惡魔教師”偽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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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檢察官將十九年六個月的終審判決送到小雨(化名)手上的那一刻,積壓三年的淚水終於決堤。那個曾披著"老師"外衣,用虛假身份編織愛情幻夢,又化身惡魔實施侵害的男人,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這起由晉城市城區人民檢察院抗訴成功的惡性案件,不僅是一場遲來的正義宣判,更是一曲用法治力量守護未成年人的鏗鏘戰歌,是用檢察力量為未成年人撐起的那片不容侵犯的晴空。

深淵:從"網戀"陷阱到三年噩夢

故事的開端,藏在輔導班講台的陰影裡。2021年的冬天,涉案教師馬某某,利用輔導班教師便利,在網絡上虛構了一個“陽光學長”身份,與班裡不善言辭的小雨從探討學習難題到分享生活瑣事,讓她漸漸沉溺在這段虛擬的"戀情"中,對屏幕另一端的"他"產生了的信任。

當小雨察覺不對勁提出分手后,馬某某啟動了"雙身份"模式:一邊用虛假身份散布謠言、威脅恐嚇,讓少女陷入恐懼﹔另一邊又以“關心學生”的教師身份出現在她面前,假意安慰,實則進一步控制。利用她的恐懼和羞恥感,持續對其實施猥褻、強奸。他更令人發指的是,馬某某還錄制了侵害過程的視頻,以此作為長期控制的籌碼,並以視頻截圖為要挾,向少女及其父親索要錢財。與此同時,這個披著“教育者”外衣的騙子,還在以幫助學生家長找回被電信詐騙錢財、擴大輔導班等為幌子,向其他學生家長騙取錢財近50萬元,用謊言堆砌著自己的利益堡壘。

抗訴:讓正義不打折扣,讓罪惡無所遁形

案件移交城區檢察院后,承辦檢察官隔著卷宗都能感受到受害者的痛苦與絕望。在全面審查証據、多次提審犯罪嫌疑人、仔細查看被害人社交聊天記錄后,檢察機關以強奸罪、強制猥褻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對馬某某提起公訴。一審法院作出判決:以馬某某犯強奸罪、強制猥褻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數罪並罰,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未成年人保護容不得半點妥協,司法公正更不能打折扣。”城區院迅速啟動抗訴程序,向晉城市院提出抗訴申請並得到支持。兩級院一致認為被告人屬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存在對性侵過程拍攝視頻並用視頻實施新的犯罪等惡劣情節,且毫無認罪悔罪態度,故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強制猥褻罪及數罪並罰后的合並執行刑期量刑畸輕,不足以嚴厲懲戒如此嚴重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為,也難以實現刑罰的威懾和教育功能。二審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2025年6月26日,依法改判被告人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履職:不止於懲罰,更在於守護與預防

在很多人看來,案件塵埃落定,罪犯得到嚴懲,檢察機關的工作便已完成。但對於始終將未成年人保護放在心上的檢察官而言,這只是履職的開始。檢察官敏銳地察覺到,這起案件暴露出校外培訓機構管理中的諸多漏洞:審批流程是否規范?從業人員的教師資格審查是否嚴格?日常監管是否到位?這些問題不解決,就可能成為下一個侵害案件的溫床。

於是,城區檢察院積極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向該校外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制發了一份沉甸甸的檢察建議書。建議書中,不僅詳細指出了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管理短板,更針對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改進措施: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門檻、要建立健全從業人員的背景審查機制、定期開展師德師風和法治教育等,讓每一個培訓機構都成為孩子們安全學習的場所。

這場抗訴的勝利,不是數字的簡單疊加,而是司法機關向全社會的鄭重宣告: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那些藏在“老師”“朋友”面具下的罪惡,終將被法律的陽光照穿﹔那些試圖傷害幼苗的黑手,定會被正義的利劍斬斷,司法機關始終是未成年人最堅實的守護者。

(趙璐)

(責編:程峰玲、林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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