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法院:彩禮返還起糾紛 法院調解化干戈
洪洞法院:彩禮返還起糾紛 法院調解化干戈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洪洞法院廣勝寺人民法庭景飛飛法官團隊,採用“保全+調解+見証履行”三步走的工作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婚約財產糾紛。
婚姻破裂糾紛起
2024年11月,原告劉某明與被告吳某麗經人介紹相識,后雙方依習俗舉辦訂婚儀式。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彩禮、三金及各類紅包、禮金共計24萬余元。
2025年3月,吳某麗明確表示不願結婚,雙方因彩禮返還問題協商未果,劉某明及其父母遂將吳某麗及其父母訴至洪洞法院,要求全額返還相關款項。
傾力調解促和解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景飛飛依當事人申請,迅速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依法凍結三被告名下賬戶,確保后續執行順利推進。
為實質性化解矛盾,法官通過電話溝通、面對面調解等方式,細致梳理爭議焦點,耐心釋法明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自願返還原告20萬元彩禮款,並於調解書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
見証履行保權益
為確保調解協議順利落實,法院創新履行監督機制。在解除賬戶凍結當日,辦案法官組織雙方至被告所在地銀行,在法院干警全程見証下完成現金交付。被告吳某麗父親當場取現20萬元交予原告劉某明父親,全程公開透明,既保障了當事人權益,又避免了后續執行程序,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司法為民顯溫度
本案審理過程中,洪洞法院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司法理念,通過高效保全措施為調解工作奠定基礎,同時以人性化促使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既維護了公序良俗,又彰顯了司法公正與溫情。
法官特別提醒:在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時,各方當事人應當恪守誠信原則,如婚姻關系最終未能締結,收受彩禮一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及時返還相應財物。同時,希望廣大群眾能夠樹立文明婚嫁觀念,推動形成健康向上的社會新風尚。(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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