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澤人民檢察院:檢察和解實現辦案“最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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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這個案子我跑了3年多,走了很多程序,賠償問題一直沒解決,感謝檢察官,感謝你們盡職盡責幫我們解決了難題......”4月29日,一起民事和解案件的當事人王某某將一面錦旗送到承辦案件的安澤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手中,激動地向他們表示感謝。

事情還要回顧到一個月前,安澤縣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收到了一起最高檢轉辦的民事申訴案件,檢察官通過深入調查核實,精准釋法說理,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促使雙方握手言和,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客源沖突引發賠償爭議 三年維權步履艱難

2022年,同在縣城從事客運的司機王某某和李某某因運營線路設點沖突問題發生口角,進而發生肢體沖突,導致王某某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李某某作出行政罰款的處罰。

王某某隨后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法院審理后,認定雙方均有過錯,判定李某某承擔70%的賠償責任,其余30%損失由王某某自行承擔。王某某不服一審判決申請再審,再審對一審程序中存在的違法情形予以了確認,對賠償部分進行了重新認定,認定王某某存在一定的過錯,自行承擔損失的30%。

王某某認為己方不存在過錯責任,法院判決錯誤。加之兩次訴訟期間李某某拒收法院傳票、拒絕出庭、拒收判決文書的態度,使王某某對此事更加氣憤不已,從此走上了信訪道路,表示如果不能妥善解決,自己還會向市級、省級相關部門提交信訪材料,繼續就該案控告申訴……

“背靠背”調解化心結 司法溫暖化堅冰

承辦檢察官經認真審查認為,再審判決不存在違法情形,對該案的責任劃分也並無不當。故該案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並不難,但簡單處理可能導致“案結事不了”。承辦檢察官在全面分析案情的基礎上,認為雙方有促成和解的必要性和空間。經細致研判,檢察官決定以“背靠背”的方式開展和解工作。

分管副檢察長主動擔當,一方面就案件的証據採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問題多次向王某某進行了面對面的釋法說理,引導其自願與李某某協商和解﹔另一方面與李某某就自身過錯造成王某某人身損害應履行的賠償責任進行深入溝通,引導李某某換位思考,理解王某某的傷痛和心結,動員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盡量給予合理賠償。經多次協調,雙方最終達成一次性支付賠償金額7700元的和解方案,王某某當場拿到了賠償款。

此次糾紛主要是日常生活小摩擦引發的,檢察機關從維護社會穩定和厚植執政根基的高度出發,全面了解當事人矛盾糾紛的緣由,充分利用法律監督職能,幫助各方找到利益平衡點,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使雙方當事人從訴累中解脫,回歸安定平和生活。

“法律不是冰冷條文,而是帶著溫度的解決方案。”安澤縣檢察院通過“背靠背”調解,既解“法結”,又解“心結”,是民事檢察“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理念的生動實踐。從“對簿公堂”到“握手言和”,從“冰點僵局”到“暖心結局”,安澤縣檢察院用檢察智慧守護公平正義,用檢察溫度融化維權堅冰。(周海)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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