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利劍" 助企紓困

陵川法院高效執結一起涉企案件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法檢新風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為助力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兌現勝訴權益,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發展,近日,陵川法院執行局充分運用強制執行措施,高效執結一起涉企案件。該案從立案到執行完畢,僅用時10個工作日便為該企業收回全部案款,受到該企業的高度贊譽。

案情回顧

陵川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是陵川縣的一家民營企業,為縣域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但由於用戶拖欠工程材料款,導致公司回款周期長,經營周轉不暢通,無奈之下,隻好將拖欠材料款的被執行人張某訴諸法院。經本院調解生效后,張某仍未履行,該企業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陵川法院受理該公司的執行案件后,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張某依法發出執行通知及相關法律文書,並查封了其網絡資金及銀行賬戶和名下動產,但被執行人張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該法院依法傳喚其到庭。被執行人傳喚到案后企圖推脫逃避執行,在得知執行干警已掌握其名下財產狀況后,仍不主動申報自己財產的具體情況。法院預依法對其實施司法拘留懲戒措施,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被執行人主動將其名下車輛交到法院。翌日,張某便履行完畢全部案款,該案強制執行完畢。

執行工作是維護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裡”,也是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最具體的環節。陵川法院將持續深化執行舉措,加大執行力度,用好執行“利劍”,高效兌現勝訴權益,助力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在此,呼吁被執行人要學法尊法守法用法,主動履行義務、如實申報財產、報告有關事項,切莫抱有僥幸心理,任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李佩軍)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