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職 切實維護群眾用藥安全
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職 切實維護群眾用藥安全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妨害藥品管理案件,涉案被告均獲刑。
隻需簡單加工、調制,幾味藥材制成對頸肩腰腿疼有奇效的藥丸被捆綁出售。2023年7月份,湖北籍人員邵某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在未取得藥品注冊証書情形下,私自在家中用某西藥片、某人參姜丸、某順氣丸等原料私自制造黑色中藥“姜丸”和褐色中藥“姜丸”,並將成品交由劉某在長治市屯留區、壺關縣經營的理療店進行搭售。該店以理療(免費)+貼膏藥(每貼膏藥收費30元)+中藥“姜丸”(免費)的“套餐”形式對頸肩腰腿疼理療顧客進行收費治療,每治療一次“送”20粒中藥“姜丸”,每天5粒,配合理療,四天為一個療程,其二人的行為已構成妨害藥品管理罪。
受理案件后,屯留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邵某在未獲得批准及無任何資質的情形下,私自制造並銷售“姜丸”,被告人劉某明知邵某提供的“姜丸”無任何標識,仍購買並提供給顧客服用,二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一第二項的規定,構成妨害藥品管理秩序罪,於2024年8月19日向屯留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法院於2024年11月15日對二人分別以妨害藥品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在辦理邵某、劉某二人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一案中,屯留區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發現市場監督管理局存在對市場監管不到位的情況,本轄區內理療按摩店存在超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進行非法經營、私自出售、搭售自制“三無”藥丸等情況,嚴重危害了轄區內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隨后,屯留區人民檢察院干警通過走訪核實,發現在本轄區內共有類似養生理療館10余家,每家收費類目不盡相同,但是也存在向顧客兜售本店產品的情況,且多為“三無”產品,與邵某案件類似。雖目前無消費者報案,但確實存在相關市場准入不嚴、超范圍經營、管理混亂的情況。
為切實保障本轄區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保証市場秩序規范,根據相關規定,2024年12月11日,屯留區人民檢察院向屯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整改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后,屯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台了《長治市屯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養生保健理療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嚴查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並規范了價格收費標准,強化了廣告監管,對本轄區的12家相關場所進行了排查,並對是否存在無証經營和使用藥品及醫療器械情形進行了檢查,並及時曝光了違規違法情形,引導公眾安全消費。
醫療保健是民生改善的一個重要方面,藥品安全事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人民群眾越來越重視身體健康,往往通過選擇養生理療的方式進行身體維護,本案中邵某、劉某通過非法生產假冒藥丸,違規銷售給前來養生理療的顧客及不特定的人員,非法牟取利益,嚴重危害了他人合法權益。屯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職,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規范了醫療保健行業秩序,推動構建了安全放心的藥品市場環境。
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一定要謹記並提醒家人,理性對待民間配方,從正規渠道購買藥品,科學就醫、合理用藥,不可偏聽偏信延誤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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