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縣人民法院:以環資審判洪法畫卷 添彩美麗洪洞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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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洪洞縣人民法院深立足汾河流域(洪洞段)、廣勝寺霍泉生態保護,用心用情用力守護良好生態環境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堅定服務保障美麗洪洞建設,助力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

以法之名 筑牢生態司法屏障

穩步推進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統一歸口機制,促進刑事追訴、民事賠償、行政履職依法銜接、高效協同。堅持“損害擔責、保護優先、修復為主”的原則,積極探索“補種復綠”“增殖放流”等多元化修復措施,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履行情況作為量刑參考依據,通過創新裁判規則完善生態文明制度機制,有力推動生態環境法治進程。主動發掘環資典型案例,創新生態環境修復基金使用方法,探索“耕地司法保護修復示范基地”,積極開展司法護航“綠色行動”,努力打造“保護、打擊、修復”為一體的“生態+司法”新格局。

借法之力 守護汾河碧水清流

以水為核心、河為紐帶、流域為基礎,區域協同發展,推進汾河流域法治化建設。依托黃河流域、汾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作協議,積極探索沿汾河流域跨司法協作機制,與兄弟法院攜手提升系統保護水平。

貫徹落實縣水利、司法部門共同制定的《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奮力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工作方案》,加快實現“汾河水量豐起來、水質好起來、風光美起來”目標。以在縣工業園區設立的環境資源法庭巡回工作站與在霍泉設立的專門性水資源司法保護站為助力,構建司法保護矩陣,串聯起汾河、濕地、生物、工業全覆蓋的生態治理新格局。

司法保護 引領文物保護新策略

洪洞縣人民法院與洪洞縣人民檢察院、廣勝寺風景名勝管理中心、洪洞縣文化和旅游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就如何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加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出意見,同時在廣勝寺景區試點設立文物司法保護站,並發布司法保護令,共同實現由點到面、內外銜接、整體聯動服務文旅產業發展的“文物保護+司法保護+法律監督+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共同助力拿下洪洞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的“通關文牒”。

宣傳帶動 凝聚共識筑堅實壁壘

發揮在基層法院普法工作上的前沿優勢,做好司法宣傳工作,更好潛移默化將法治觀念和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觀念深入民心。利用“3.22”世界水日、“6.5”世界環境日、“8.15”全國生態日等重點節日,通過座談會、現場答疑、張貼條幅、發放宣傳冊等形式,深入廣勝寺霍泉、中心廣場等處為企業、社區、村庄宣傳環境資源保護知識及破壞生態環境的危害性、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后果,多主體、多維度、多形式推動宣傳工作走深走實。

綠水青山,既是大自然的恩賜,更是久久為功、用心守護的發展根基。下一步,洪洞縣人民法院將深入踐行“兩山”理念,持續擦亮生態司法底色,為生態環境撐起“法治之傘”,以更優服務、更實舉措繪就水清岸綠的美麗洪洞新畫卷。(周海)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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