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布企業名譽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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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記者 羅沙 李晉嫻) 客觀的信用評價是企業經營發展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17日發布6個企業名譽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涉及傳統產業、中介行業、科技企業、征信機構等不同領域,體現了人民法院對企業名譽權的全面平等保護和及時充分救濟。

這些案例包括:某房地產經紀公司與楊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某飲品公司與某傳媒公司名譽權糾紛案,丙公司與甲公司、乙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某科技公司與李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某汽車制造公司與馬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某物聯網公司、某網絡公司與某餐飲公司、某食品公司名譽權糾紛案。

加強企業名譽權司法保護,對於增強企業信心、穩定企業預期、激勵企業家創業創新具有重要意義。其中一起案例中,楊某某作為房地產領域自媒體賬號運營者,在某房地產經紀公司正常經營過程中發布“黑稿”,詆毀該公司名譽。人民法院判令楊某某承擔侵權責任,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實踐中,很多侵害名譽權行為都是通過網絡實施,具有傳播速度快、影響范圍廣的特點。一起案例中,測評人未經實際測評在網絡發布不實言論給企業名譽造成損害。人民法院認定行為人構成侵權,有助於明確測評言論的合理邊界,避免不當言論損害企業名譽,同時規范引導測評業向善發展。

同時,部分媒體出於博取流量、吸引“眼球”等動機,發布關於企業的不實信息。一起案例中,某傳媒公司未認真調查核實即發布關於某飲品公司經營狀況的不實信息,制造熱點、創造話題,對某飲品公司經營造成負面影響。人民法院判令某傳媒公司承擔名譽權侵權責任,既保護了受損企業權益,又有利於規范網絡媒體行為、構建健康清朗的網絡空間。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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