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寧法院:訴前調解+執行和解 實質化解矛盾糾紛
大寧法院:訴前調解+執行和解 實質化解矛盾糾紛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大寧法院曲峨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農村房屋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一並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另一起執行案件,得到當事人的一致點贊。
2018年8月6日,原告吉縣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吉縣某公司)與被告時某某簽訂了易地扶貧搬遷建房協議,協議約定房屋建設竣工且驗收合格后,時某某支付建房工程資金。2019年10月,時某某入住,但經原告多次催要工程款,被告推脫未支付,原告遂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2021年,被告仍拒不支付,原告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先償還部分欠款,剩余款項於2022年初全部履行。
2023年,原告時某某發現房屋有多處裂縫等現象,認為房屋裂縫是由於被告修建房屋有質量問題造成,遂訴至法院要求對房屋損失進行鑒定,由被告吉縣某公司對房屋損失進行賠償。
曲峨法庭員額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雙方當事人因此房屋糾紛在大寧法院執行局還有案件正在和解履行中,遂與執行法官聯系,溝通案件細節。雙方當事人在執行階段達成和解協議后,時某某一直未按約定履行剩余款項,調解更有利於快速化解雙方多年的矛盾,員額法官便聯系了原、被告,與了解案情的執行員一同入戶查看房屋情況。通過面對面溝通,在充分聽取意見后,員額法官從鑒定費用、維修費用、雙方的訴求上多方面分析,耐心進行調解,漸漸舒緩了雙方激動的情緒,達成雙方都同意的解決方案,簽署了執行和解協議,時某某也寫了撤訴申請,現場進行微信支付。
至此,執行和解了4年未履行完畢的案件和訴前調解案件均已完美結案,雙方當事人也因多年的矛盾得到解決而露出了滿意的微笑。
下一步,大寧法院將繼續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公平與效率”工作主題,高效化解矛盾糾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讓人民群眾更加直觀地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周海 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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