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權縣人民檢察院:
強化公益訴訟檢察履職 提升涉稅案件辦理成效
左權縣人民檢察院:
強化公益訴訟檢察履職 提升涉稅案件辦理成效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年來,左權縣人民檢察院不斷加大涉稅國有財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力度,累計辦理涉稅案件41件,涉及水資源稅、耕地佔用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督促相關部門挽回損失400余萬元,為保護縣域國有財產安全作出了積極貢獻。
引入外腦辦案,不斷激發監督新動能
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面對實踐中國有財產保護領域涉稅公益訴訟案件線索難挖掘、案件性質復雜、基層辦案力量較弱等問題,該院充分借助特邀檢察官助理的“外腦”智慧,積極破除檢察辦案中遇到的專業知識壁壘,依托專業意見助力檢察官研判案情。在辦理20余家企業未繳納企業所得稅公益訴訟案件中,針對企業賬務復雜、稅務抵扣政策掌握不清等問題,該院邀請稅務部門特邀檢察官發表專業意見,就企業營改增的時間點、適用稅率、減免政策、納稅期限等與承辦檢察官進行討論交流,為辦案檢察官答疑解惑,有效理順了案件辦理的疑難點,全面理清了涉案企業漏稅情形,提升了案件調查的精准性、規范性。同時發揮“外腦”作用助力矛盾化解工作,依托案件磋商會、聽証會等多種形式,讓特邀檢察官助理充分參與案件辦理,以檢察官與專業人士共同開展釋法說理的工作形式,為涉案當事人打消疑慮。如在辦理某水利工程項目未繳納耕地佔用稅案件中,涉案企業對既提供工業用水、又提供農業用水的水利工程項目是否應當繳納或減免耕地佔用稅心存疑慮,該院適時召開案件推進會,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就耕地佔用稅征繳、減免政策等進行釋法說理,最終促使主管部門與涉案企業在稅務政策、稅收申報、繳納期限上達成一致意見,案件整改取得實質成效。
融入社會治理,協同完善制度機制
公益訴訟檢察辦案領域較多,需要對接的行政機關幾乎涵蓋了基層所有行政部門,涉稅國有財產公益訴訟案件辦理過程中經常面臨行政機關之間因機構改革、職能劃轉而導致溝通協作不暢的問題,國有財產因此遭受損失。該院在辦案過程中杜絕“就案辦案”的思想,注重透過案件背后的發案原因,挖掘制度機制上的漏洞,從可整改、能見效的角度入手,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的同時,推動源頭治理。如該院在辦理10余家生產建設項目未繳納水資源稅案件中發現,因機構改革,水資源論証方案的審批、水資源稅的繳納、取水工作的監管由原先的水利部門負責轉變為行政審批、稅務、水利三部門分別負責。由於三部門間未形成信息共享機制,導致生產建設項目水資源稅繳納工作處於監管空白狀態,該院在發現此問題后,在發出檢察建議的同時,組織行政審批、稅務、水利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就取水許可信息如何推送、水資源稅欠稅單位如何加強監管等問題開展討論,並推動形成了“月推送、年對賬”工作機制,通過該機制目前累計移送信息5000余條,發現未經許可取水、漏繳水資源稅單位30余個,追繳水資源稅120余萬元。
數字賦能監督,彌補公益訴訟保護缺位
積極找准大數據賦能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的切入點,以數字檢察推動更高水平能動履職,不斷增強運用大數據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努力實現由個別、偶發的監督向全面、系統的監督轉變,拓寬監督管理渠道的同時,彌補公益保護的缺位。如該院在辦理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案件中偶然發現,該施工項目在審批及開工建設過程中,無任何行政機關告知該項目需繳納環境保護稅,該院敏銳地意識到,該項工作在縣域內可能存在監管漏洞。經調查核實,自2018年排污費改為環境保護稅以來,稅務部門僅依靠省級部門推送數據,對重點排污單位開展依法納稅工作,未對縣域內一般排污單位、施工建設項目進行主動排查並催繳環境保護稅,國有財產可能遭受損害。為此,該院依托大數據模型,依法調取了縣住建、稅務、行政審批、環保等部門數據1000余條,經數據模型運行比對,發現90余家企業、生產建設項目未繳納環境保護稅,該院遂依法向稅務、環保等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在涉稅案件辦理中,該院通過海量的行政數據進行分析和碰撞,及時發現行政部門可能存在的履行職責不到位的線索,有的放矢開展監督,行政機關通過積極履職發現環境保護稅、個人所得稅方面的問題、漏洞50余個,確保了行政機關職能的有效發揮。
稅收是重要的國有財產,稅種繁多、稅務繁雜導致涉稅行政部門在稅收征繳工作中存在弱作為或者不當作為情形。該院積極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督促相關部門追回國有財產的同時,進一步幫助稅務部門與有關職能部門間形成稅收征收管理閉環,有效防范化解國有財產流失風險,保護了國家利益。(邢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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