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縣檢察院:檢察建議“開良方” 監督“白紙”變“真金”
翼城縣檢察院:檢察建議“開良方” 監督“白紙”變“真金”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依法監督彰檢察擔當,盡責履職顯司法公正。”7月30日,翼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將這一面錦旗送到了檢察機關,感謝檢察院助其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執行不了的調解書,到底怎麼回事
2020年11月23日,翼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信用社)以借款合同糾紛為由將楊某甲訴至法院,后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2022年2月17日,信用社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以被執行人楊某甲姓名與身份証號不匹配、被執行人不明確為由駁回申請人執行申請。
“明明法院調解書已經生效,為啥就執行不了?”
2024年5月28日,翼城縣人民檢察院依職權對該案進行監督。通過詢問執行人員,承辦人了解到,執行員曾向楊某甲戶籍地發出調查函,但並未查詢到楊某甲戶籍信息,導致案件無法進入執行程序。檢察干警前往戶籍地調取曾用名為楊某甲的人員戶籍信息,發現其於2009年8月10日申請變更身份信息,將楊某甲變更為楊某乙,身份証號碼也隨之變更,楊某乙於2010年5月1日向信用社申請貸款,因當時信用社身份核驗系統與公安戶籍系統尚未實現同步更新,在楊某乙以楊某甲身份辦理貸款時得以順利通過身份核驗。訴訟過程中,其明知自己身份信息已完全變更、無法使用,但在簽署送達地址確認書時依然使用變更前的楊某甲的信息,在庭審前也未向法院明示變更情況,法院作出信息有誤的調解書,申請人依此調解書申請執行被駁回。
贏了官司贏張紙,“白紙”怎麼變“真金”
了解了案件的來龍去脈,到底怎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破解執行難的問題?
2024年6月3日,該院針對楊某乙未明示身份信息變更致申請人執行受阻依法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翼城縣人民法院根據已查明的被執行人的真實身份信息依法作出補正裁定,使案件正常進入執行程序,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並依據法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罰,有效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2024年6月20日,縣法院對檢察建議進行回復,不僅對當事人的身份信息予以補正,而且作出對楊某乙拘留5日、罰款5000元的決定。信用社據此重新申請執行。
“個案”到“類案”,檢察建議促善治
該案的辦理是終點嗎?是否還存在類似的案件?
檢察機關以此案為切入點進一步調查,發現多個案件均存在未依法核對當事人身份信息從而作出錯誤法律文書情形。上述問題不僅妨礙了法院的司法秩序,造成程序空轉,更對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訴累,合法權益無法通過法律程序得到有效保障。對此,該院依法提出檢察建議,以類案監督形式建議法院嚴格核查當事人自行提供的身份信息,審慎對待庭審活動,對惡意提供虛假身份參加庭審活動的當事人,依法作出相應的司法處罰,打通公平正義“最后一公裡”。目前,涉案170余萬元的3起案件已順利進入執行程序。

一面錦旗,是司法為民的暖心瞬間,是檢察擔當的生動注腳,更是以檢察之力守護民生的鮮活例証。下一步,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秉持司法為民初心,深入落實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用心用情辦好人民群眾有感受、社會有共鳴、法治有回響的高質效案件。(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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