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刑拘直訴”按下輕微刑事案件辦理“加速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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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提高刑事檢察工作質效,優化檢察機關資源高效合理配置,近日,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危險駕駛案件適用“刑拘直訴”快速辦理,從受理案件到提起公訴僅用時3天,是該院辦理的首起“刑拘直訴”案件。

  2023年9月9日晚,王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與侯某駕駛的正在左轉彎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王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毀的交通事故。根據抽血鑒定結果王某醉酒駕駛時乙醇含量為158.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2024年7月10日王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在提前介入階段,因該案案件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符合“刑拘直訴”適用條件,沁水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與公安機關、法院協調,決定採用刑拘直訴方式快速辦理案件。2024年7月12日,該案移送沁水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迅速完成案件証據審查、提訊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具結書簽署等工作。並於7月15日,也就是案件移送至該院的第三天,沁水縣檢察院就以王某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沁水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決王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在遵循法定程序並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權利的同時,實現了訴訟程序的快速流轉,簡化了內部辦案環節,縮短了辦案流程,提高了辦案效率,按下了輕微刑事案件辦理“加速鍵”。(郭森)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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