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權縣人民檢察院做優民事支持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糾紛
左權縣人民檢察院做優民事支持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糾紛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民事支持起訴是民事檢察監督職能的重要一環,對於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具有重要作用。2021年以來,左權縣人民檢察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主動作為,把民事支持起訴作為檢察工作服務左權高質量發展、加強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舉措之一,在助力農民工討薪、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人身損害賠償等多領域辦理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案件,先后有曹某等28名農民工欠薪糾紛支持起訴案入選全省檢察機關“支持農民工起訴助力脫貧攻堅”十大典型案例,李某等66名農民工支持起訴案被評為山西省檢察機關檢律協作優秀案例,所辦理的178件民事支持起訴案,起訴前達成和解的160件,民事支持起訴和解率達到89.89%,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著力在“加強內外協作上”下功夫,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
一是內部協作做到“同向”。工作中不斷深化“四大檢察”融合履職理念,制定《左權縣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工作辦法》,明確通過線索移送、信息共享、定期交流等方式,提高民事檢察與刑事、未檢、控申、案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意識,同向而行,共同推動支持起訴案件辦理。如,該院控申部門在接待農民工集體反映欠薪過程中,與民事檢察部門綜合研判,通過優化案件受理程序,依法暢通“綠色通道”做到接待、受理、審查和線索移送有效銜接,支持28名農民工起訴,幫助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18萬元,有效預防了矛盾糾紛事件的發生。
二是外部聯動做到“同頻”。主動加強與法院、司法局、鄉政府、婦聯、人社局等單位的溝通交流,在縣法院、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檢察機關便民服務點”,與縣人社局會簽《關於加強保障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不斷優化案件線索移送與反饋機制,精准掌握區域內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促進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如,該院充分運用與縣司法局建立的檢律協作機制,支持援助律師全方位為66名討薪農民工提供法律幫助,解決訴訟能力偏弱、訴權相對不平等等問題,依申請執行,追回被拖欠的25萬余元農民工工資。
三是凝聚合力做到“同心”。向縣委政法委匯報該院民事支持起訴案件辦理情況,爭取縣委政法委的支持﹔向縣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民事支持起訴工作、向縣政協通報民事支持起訴案件,用心接受人大政協監督﹔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協助分析研判專業性較強的民事支持起訴案件,充分發揮“外腦智庫”作用。通過凝聚社會各方合力,形成提高民事支持起訴辦案質效的工作氛圍,如,就民事支持起訴案件,向縣委政法委匯報2次,向縣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1次,向縣政協通報1次,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辦案7件。
著力在“創新監督方式上”下功夫,提升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質效
一是運用“支持起訴+跟蹤辦理”辦案模式。堅決摒棄“一訴了之”的理念,加強對支持起訴案件的跟蹤監督,在支持起訴意見書送達后,積極與法院溝通協調,推動案件快結快審,並在結案后做好回訪工作,確保“落地有聲”。如,該院聚集民事支持起訴和解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終維護,將和解協議的履行納入監督范疇,使辦理的3件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當事人順利拿到賠償金。
二是運足“支持起訴+促成和解”辦案模式。積極探索法檢兩院協力合作組織調解,爭取以最短的時間最少的資源化解糾紛事實。如,該院在辦理祁某某與劉某某變更撫養權糾紛一案時,在支持祁某某起訴的同時,與縣法院辦案人員從最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發,多次釋法明理,促進當事人回歸理性,承擔起父母責任。
三是運好“支持起訴+社會治理”辦案模式。主動將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融入全縣社會治理大局,在注重個案辦理的基礎上,著力深挖社會治理深層次問題和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綜合運用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履職,以“我管”促“都管”。如,該院自2021年以來,連續3年緊密結合歲末年初開展“根治欠薪”行動,針對發現的企業用工資質不合法、農民工工資保証金未落實等情形,及時向縣人社局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督促其壓實監督管理責任,執行完善勞動用工備案、農民工工資保証金繳納制度,防范用工項目存在的欠薪隱患。
著力在“深化檢護民生上”下功夫,暢通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渠道
一是公開聽証“聽民生”。發揮檢察聽証在矛盾糾紛化解方面的積極作用,以簡易聽証進鄉村、社區的方式,邀請各方代表參加,暢通溝通渠道,全面了解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真實訴求,從訴訟風險告知、法律法規闡釋、人文關懷等方面,積極引導當事人和解,有效避免當事人訴累,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如,該院主動邀請具有調解經驗的人民調解員參與聽証,並在縣人民調解委員會現場舉行,及時就地將郭某等22名農民工集體討薪糾紛高效化解在首辦環節。
二是法治宣傳“添溫度”。結合民法典專題宣傳、檢察開放日等活動,加大對檢察機關民事支持起訴職能和檢察和解制度的宣傳力度,提升人民群眾依法維權意識和對檢察機關的信任度,引導弱勢群體理性依法維權。如,2023年,該院積極組織檢察人員深入包聯社區、救助對象所在村組、鄉鎮便民服務點,通過現場答疑、專題解答、互動交流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500余份,接受群眾咨詢100余人次,獲得支持起訴線索6條,為在檢察環節踐行“楓橋經驗”,化解矛盾糾紛奠定了基礎。
三是司法救助“暖人心”。積極探索綜合履職,結合被支持起訴對象的年齡、職業、家庭特點,以及被侵害權益類型,有針對性地實施司法救助。如,該院將農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作為支持起訴、司法救助重點對象,在辦理郝某某夫婦追索勞動報酬支持起訴一案時,發現郝某某夫婦年事已高,利用農閑打零工的收入時有時無,被拖欠的1萬余元工資因被告人李某某投資失敗債務纏身無法付清,家庭陷入困頓,遂將此線索移送至控申部門,成功幫助郝某某夫婦申請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有效防止了農村地區困難當事人因案返貧,助力推進鄉村振興。
(張海明 周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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