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權縣人民檢察院:

發揮民事支持起訴職能 以“民生案件”推動“檢護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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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勞動報酬是進城務工人員維持生計的基本保障,用人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檢察機關應當因案制宜,通過督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單位履職盡責、支持起訴、移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線索等方式保障進城務工人員獲得勞動報酬。左權縣人民檢察院以支持起訴為抓手,高質效辦好涉民生保障案件,以檢察“力度”提升民生“溫度”、提高民眾“幸福感”。

  【案情簡介】

  2020年11月25日,安徽某建設有限公司承包某礦業有限公司豎爐主框架設備及管道保溫工程。為此,安徽某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王某某雇佣李某等6名農民工為其提供勞務,雙方口頭約定報酬,但並未簽訂勞動合同。2022年3月17日,安徽某建設有限公司更名為安徽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完工后,安徽某建設有限公司以公司已變更名稱,王某某系個人行為為由拒不支付李某等6人26.97萬元勞動報酬。李某等6人多次討薪,但該公司一直拖延給付。

  【檢察官說法】

  受理情況。2023年7月,李某等人決定採取訴訟手段討要工資並向縣人民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經初步審查,發現該案涉及人數多、金額較大,申請人全部為農民工,家庭困難,遂於7月27日決定受理當事人的申請。

  調查核實。7月28日,依據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的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聯動機制,召開聯席會議,查明該欠條由王某某出具並加蓋安徽某建設有限公司印章,從而確定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及拖欠工資的事實。檢察機關督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欠薪違法行為進行監管。安徽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公司已變更名稱,王某某系個人行為為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檢察院決定支持起訴。

  支持起訴意見。7月31日,左權縣人民檢察院向縣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審查認為:安徽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雇佣李某等人為其提供勞務,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務關系,提供勞務理應獲得勞動報酬且該欠條屬於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因此李某起訴該公司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處理結果。2023年10月24-26日,左權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邀請檢察機關派員出庭參與案件審理。檢察官出席法庭,並在庭審過程中發表支持起訴意見。審理過程中,檢察官充分釋法說理、耐心勸解,王某某表示願意支付拖欠的工資,最終雙方調解結案。在檢察官的見証下,李某等拿上了拖欠2年的工資。

  【法條鏈接

  支持起訴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支持起訴案件的受理范圍

  (1)請求給付勞動報酬的。

  (2)請求給與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3)因工傷事故、雇員受害、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4)因實施見義勇為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主張民事權益的。

  (5)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主張權利的。

  (6)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7)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低保戶請求侵權賠償的。

  (8)其他確需支持起訴的案件。

(張鵬飛)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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