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石:“三個強化”做優行刑反向銜接工作 努力答好“以人民為中心”的檢察試卷
靈石:“三個強化”做優行刑反向銜接工作 努力答好“以人民為中心”的檢察試卷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行刑反向銜接,是檢察機關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銜接配合,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共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去年以來,靈石縣人民檢察院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中有關反向銜接的明確要求及最高檢安排部署,凝聚內外部合力,扎實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有序開展,持續守護人民群眾利益,不斷深化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
檢護民生辦案基本情況
2023年以來,靈石縣人民檢察院共受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11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意見7件,終結審查4件,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對10名案涉人員作出行政處罰,確保罰當其錯。
檢護民生辦案基本成效
辦案數量顯著增多。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數量顯著增長,案件受理數同期上升3倍,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逐漸成為行政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工作影響力不斷拓展。
辦案類型更加多元。危險駕駛、交通肇事仍是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的主要辦案類型,佔比較大,同時逐步探索其他類型案件,如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詐騙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案件。
辦案方式更加多樣。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開展中,不斷豐富辦案方式方法,在傳統書面審查案卷的同時,不斷強化對案涉人員及有關辦案人員的詢問了解,依托公開聽証在確保檢察意見精准可行的基礎上,進一步普及“不起訴不等於不承擔責任”的法治觀念。
檢護民生主要經驗做法
強化線索移送銜接,匯聚工作合力。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開展初期,該院行政檢察部門聯合院刑事檢察部門共同學習最高檢及上級院有關文件精神,明確線索移送、案件會商機制。確定不起訴刑事案件結案后,由刑事檢察部門承辦檢察官首先對被不起訴人是否給予行政處罰進行初審,並將有關文書及時移送行政檢察部門作進一步審查,確認是否需要建議有關行政機關對被不起訴人作出行政處罰。遇有疑難復雜案件,由刑事、行政檢察部門辦案人員面對面會商,共同研究違法事實、法律適用和行政處罰追溯期限等,防止不訴了之,真正體現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
強化辦案流程規范,提升專業建設。為強化辦案監督質效,該院指定一名檢察官專人負責行刑反向銜接案件的辦理,改變傳統辦案模式,在書面閱卷的基礎上不斷強化調查核實,並在檢察意見書中明確違法事項、明晰處罰內容和回復期限,以減少行政職能部門推諉扯皮現象。在檢察意見發出后,第一時間將辦理情況反饋給刑事案件承辦人,由其告知被不起訴人后續面臨的其他事項,減輕被不起訴人對行政處罰的抵觸,真正實現懲罰和教育相結合的辦案目的,不斷提升法律權威。
強化共治共建共享,統一法律適用。在辦理朱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對行政處罰界限的法律適用存在認識分歧,為統一法律適用,該院邀請靈石縣公安局召開座談會,結合案件實際,圍繞檢察機關在辦理交通肇事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公安機關對被不起訴人的哪些情形需要作出行政處罰等事宜研討交流,最終在法律適用方面形成一致意見,統一執法尺度。同時雙方就下一步如何做好行刑反向銜接工作中的數據共享、線索移送、案情會商、工作聯動達成共識。會后,靈石縣公安局採納檢察機關的檢察意見,對被不起訴人朱某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下一步,靈石縣人民檢察院將以“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為契機,充分發揮“刑事檢察+行政檢察”融合履職優勢,協同行政機關合力而為,助推刑事犯罪從刑事司法向行政執法程序的反向回流,實現案件辦理的閉環治理,確保罰當其錯,以檢察新作為織密輕罪治理安全網,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更好守護人民群眾幸福安康。(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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