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中院發出司法建議:
落實住宿行業管理 上牢未成年人入住“安全鎖”
晉城中院發出司法建議:
落實住宿行業管理 上牢未成年人入住“安全鎖”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事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關系千家萬戶安寧幸福,關系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和長遠發展。日前,晉城中院審理的一起強奸案中,被告人王某在高平市某賓館內性侵兩名未成年受害人,構成強奸罪。一審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判后,王某提出上訴,晉城中院維持原判。審理中,晉城中院發現高平某賓館未履行查驗登記義務,留宿未成年人,其管理存在以下問題:未按規定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証件,未按要求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聯系方式、與未成年人同住人關系,未按規定落實合理管理及可疑情況報告等管理制度。
旅店賓館等住宿行業屬於特殊行業,其經營管理中的漏洞容易被違法犯罪人員利用,進而導致各類案件的發生。案件生效后,晉城中院及時與該賓館主管部門高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絡溝通,並發出司法建議:
一是開展專項整治查問題。建議針對該轄區旅店賓館行業在日常經營中存在違法經營、違反行業規范等現象,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排查並及時關注、處理發現的風險隱患,加強對轄區賓館旅店等住宿行業的監督管理,健全安全監管預警機制,助推住宿行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
二是專業宣傳培訓明要求。建議邀請相關專業人士對住宿行業從業人員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針對性宣傳培訓,著重強調要嚴格執行公安部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五必須”要求,落實未成年人入住登記制度,從源頭上減少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的再次發生。
三是強化監督管理促長效。建議加強對轄區內住宿行業日常監管,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常態化明查暗訪,對未成年人入住集中的旅館提高檢查比例和頻率,實施重點監管。對賓館旅店等負責人進行專門約談,向其宣講依法依規誠信經營、重視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督促其提升行業自律,共同構建未成年人成長的健康環境。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強意識。切實增強未成年人保護意識,旅店賓館等住宿行業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須落實“五必須”要求,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遇到未成年人入住旅館,除了要求出示身份証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還要履行詢問義務。發現未成年人身體受傷、醉酒、意識不清等可疑情形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是凝聚社會合力同促進。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共同入住人、訪客等應當給予更多理解,積極配合旅店賓館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其他入住旅客也應加強監督和提醒,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在能力范圍內採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攜手共建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環境。
高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司法建議,迅速召開研討決定並組織落實。3月28日,對涉案賓館負責人進行了行政約談,向其進一步宣講了《未成年人保護法》。4月,對所在轄區住宿場所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成年人入住情況進行摸排。近期,組織高平市住宿行業負責人進行集中約談,並召開規范未成年人入住登記暨宣貫培訓會議,對住宿行業入住登記及賓館旅店涉及到的市場監管領域相關知識進行宣講。(王贏 蘇穎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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