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人民法院:

巡回法庭進鄉村 司法為民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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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切實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充分發揮巡回審判服務基層人民群眾的作用,為群眾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務,近日,沁縣人民法院到新店鎮西陳庄村巡回審理了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主動把法庭搬到群眾“家門口”去,最大程度地減輕當事人訴累。

  該案件原、被告系同村居民,兩人比鄰而居,因行路問題,雙方發生爭執,最終被告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原告認為被告侵害了其人身權益、通行權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依據向沁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排除妨害,賠償其人身傷害相關損失。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多次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力求能夠在審理時調解二人矛盾糾紛,但雙方始終僵持不下且情緒激動。考慮到此類案件具有多發性、典型性、加之當事人年齡較大,為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沁縣人民法院決定採用巡回審判的方式審理此案,庭審中,主審法官查明事實,總結爭議焦點,經過雙方舉証、質証和辯論,順利完成庭審,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庭審結束后,法官與雙方當事人、村干部進行溝通、交流,在普及法律知識的同時,表示法庭願意積極參與到化解村民矛盾糾紛中來,將糾紛化解在源頭,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同村干部一道,在化解村民矛盾糾紛的同時引導村民之間形成禮讓謙和、友善和睦、和諧共處的良好氛圍。(田鑫梅)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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