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縣人民檢察院:

助力國有財產保護 當好公共利益“看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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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水土保持補償費是專項用於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費用,是國有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長治市人民檢察院的部署下,2023年,長子縣人民檢察院開展了督促征繳水土保持補償費公益訴訟專項活動。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的有關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補償費等非稅收入項目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而《山西省關於做好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征管職責劃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要求,征期在2021年度、所屬期為2020年度的水土保持補償費的收繳、清繳工作仍應由水利局負責。厘清職責后,長子縣人民檢察院積極履職,分別向長子縣水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稅務局調取了相關數據,經比對發現部分企業應繳而未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相關職能部門未充分履職,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對此,該院制發了檢察建議,分別督促縣水利局、稅務局依法履行征收職責,確保欠繳的水土保持補償費征繳到位。送達檢察建議后,長子縣人民檢察院及時跟進工作進度,詳細了解欠繳原因,共同商討解決方案。截至目前,縣水利局收回欠繳的水土保持補償費 1190 余萬元,縣稅務局收回129萬元,有效維護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通過行政公益訴訟保護國有財產是檢察機關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國有財產流失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下一步,長子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將進一步強化依法能動履職理念,堅持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在監督中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當好國有財產 “看護人”。(郝黎平 秦子偉)

(責編:李書江、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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