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一起涉軍救助案
翼城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一起涉軍救助案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翼城縣人民檢察院以涉軍案件辦理為切入點,與縣人武部、退役軍人事務局等單位會商交流,推動該縣涉軍案件辦理機制、信息定期通報機制以及涉軍救助聯動工作機制的建立,深化司法救助一件事工作模式,致力搭建軍地檢察立體協作路。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張某民,女,漢族,1970年2月出生,被救助人孫某英,女,1937年4月出生,二人分別系張某方故意殺人案被害人王某強妻子和母親。2023年1月18日,張某方藏匿於縣城南環路王某強鐵皮房飯店時,用隨身攜帶的刀子連續多次捅向王某強,致其當場死亡。經鑒定,張某方患急性而短暫精神障礙,案發時無刑事責任能力。9月26日,翼城縣人民法院對張某方作出強制醫療決定。該案件辦理完結。
【履職過程】
翼城縣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張某方故意殺人案時,發現張某方系精神病人可能無法進行賠償,被害人兒子系現役軍人,根據內部協作機制將該涉軍救助線索移送控申部門。
控申部門經走訪核實:王某強喪葬事宜花費四萬余元。被害人母親孫某英現87歲,喪失勞動能力,一直由被害人贍養。被害人妻子張某民患有腰椎側彎,腰椎骨頭壞死,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二人年生活來源900元(水庫移民補貼600元、80歲以上老人補貼300元),生活難以維繼。被害人兒子張某初入部隊,訓練任務重,不能兼顧母親和奶奶。
該院經審查認為:張某民、孫某英因案導致生活困難,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且系困難婦女和現役軍人家屬雙重身份,是檢察機關司法救助重點對象。為了有效保証士兵安心軍營建功立業,提升困境婦女幸福感,該院前移救助端口,以六個“確保”為導向,因案施策確定幫扶方案:一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參與簡易聽証會,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監督、以聽証彰顯陽光司法,確保程序公正﹔二是向縣委政法委主要領導專題匯報溝通,向上引力,積極爭取黨委支持,確保救助及時﹔三是協調銀行工作人員解凍張某民新辦理的銀行卡,確保資金到位后,被救助人能夠及時收到﹔四是考慮到孫某英年近九旬,出行不便,對接縣人民醫院開啟綠色定期體檢通道,由檢察干警閉環接送、全程陪同老人進行了心臟彩超、全身CT、視力篩查等系統性全面性體檢,及時請醫生解讀老人體檢報告,提出治療建議,緊密關注老人的身體狀況,確保救助長效﹔五是幫扶張某民尋找工作,通過固定收入確保達到長期關懷﹔六是聯合軍事檢察院、中央某部協作配合,精准對接士兵及其家屬需求,多措並舉綜合救助七萬元,確保排憂解難。
救助金發放后,承辦檢察官在臨汾市檢察院領導的悉心指導下,與石家庄軍事檢察院副檢察長、直屬檢察院副檢察長以及中央某部部隊代表在軍地檢察協作及涉案軍人軍屬權益保障座談會上進行了交流,對該起涉案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保障、司法救助工作進行了充分討論。兩位副檢察長及部隊代表對市、縣兩級院在辦理現役軍人軍屬刑事案件中所作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誠摯感謝。
民有所憂,我必念之。大雪雖至,難阻檢心。臨近年前,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郝永麗帶領干警看望了孫某英,貼心鼓勵她樂觀面對生活,耐心給老人講解了體檢報告內容,送去了健康和溫暖,不僅是一次救助更是長期關懷。
【典型意義】
本案系檢察機關對現役軍人及其家屬、困境婦女探索開展軍地聯合多元化救助的典型案例。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在工作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認真落實《關於加強退役軍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司法救助“救急救困”功能,持續深化軍地檢察協作,積極融入服務黨、國家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大局,聯合縣人武部、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建立涉軍案件辦理機制、信息定期通報機制以及涉軍救助聯動工作機制、在人武部設立軍人軍屬維權崗,因案施策、因人施策、用心用情為現役軍人家屬和困難婦女群眾提供及時、有效、合理的救助幫扶,定期開展特色救助回訪,合力解難推進對因案致困的軍人軍屬司法救助工作,保障了婦女權益,彰顯了司法為民情懷,讓子弟兵輕裝前行保家衛國,實質以檢察履職做實擁軍優屬,以司法救助譜寫檢察為民新篇章。(杜俊寶 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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