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都區檢察院:用心用情辦“小案” 能動履職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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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小案”連著民心,隻有辦好群眾身邊“小案”,才能守住百姓的“心”。自“依法能動履職,辦好群眾身邊‘小案’”專項活動開展以來,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檢察院以“情同此心”的共情意識深入貫徹落實“如我在訴”的工作要求,多元化釋法說理,努力化解矛盾糾紛,辦理了一批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的“小案”。2月29日,在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的“用心用情高質效辦好群眾身邊‘小案’,講好新時代檢察故事”案例講述會上,堯都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分享了一件監督公安機關撤銷的故意傷害案。

  講述會上,檢察官以《一個避免“誰受傷誰有理”的輕傷害案件》為題,從鄰裡關系和睦相處的重要性切入,逐步闡明了案件的爭議焦點,圍繞爭議焦點檢察機關及時引導公安機關補充鑒定,最終在全面審查案件事實、証據的基礎上,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的《關於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監督公安機關撤銷案件,避免了“誰受傷誰有理”。同時,檢察機關牽頭開展多元化釋法說理,使雙方當事人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了案件辦理的公平正義,最終理解並認可了案件認定意見,實現了案撤、事了、人和。

  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堯都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以“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為己任,持續深化“依法能動履職,辦好群眾身邊小案”專項活動,依法妥善處理好每一件“小案”,擔起辦好群眾身邊“小案”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與法治責任,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周海)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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