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法院、檢察院、公安局開年首次專題聯席會議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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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正月初十,春節假后的第二天,陵川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以滿格電狀態迅速從假期模式切換到了工作模式,召開開年首次聯席會議,專題學習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龍年開工的快進鍵起程開步。

  聯席會上,法檢公參會干警分別立足各自職能,結合辦案實踐,從審判、檢察、公安的的角度,針對醉酒危險駕駛案件辦理中遇到的問題情況,對照兩高兩部新的意見規定,從總體要求、立案偵查、刑事追究、快速辦理、綜合治理等各個方面,比對2013年意見的規定,談認識,講體會,共同討論,交流研判,共商對意見的理解與適用。

  新的意見統一和規范了立案、起訴、緩刑、罰金刑、行政處罰的標准,按照“血液酒精含量+情節”的模式確定入罪標准,更加科學、合理。進一步明確“道路”“機動車”等醉酒危險駕駛構成要件要素的認定,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保持一致,新增加對血液酒精含量鑒定過程錄音錄像的規定,使偵查取証、起訴審判更加規范、更加嚴格。

  意見按照“酒后危險駕駛行為+醉酒程度+有無從重情節”的模式確定從寬和從嚴的具體標准,能夠做到寬嚴有序、寬嚴適度、罰當其罪,意見設置了從重處理情節、不適用緩刑情形、還規定了不起訴、免刑等出罪的規定,全面准確貫徹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有助於持續推動全社會形成“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良好氛圍。

  意見堅持綜合施策和體系化治理,突出醉駕治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法網和規則體系,從普法宣傳、協同治理、教育改造等方面提出了綜合治理的舉措,有利於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酒后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發生,有利於推動形成和諧、良好的社會氛圍,全面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

  陵川法檢公將以此次專題聯席會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思維和綜合治理,更好地解決醉駕案件辦理實踐中的主要難題和突出問題,依法懲治酒駕醉駕,更好地發揮刑罰的社會治理功能,完善其在醉駕治理體系中的作用,在高質量發展新征程中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陵川法治篇章做出貢獻。(劉晶 周江波)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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