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州縣檢察院依法辦理一起買賣國家機關証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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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國家機關的公文、印章和証件是其在社會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施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証和手段,其中,特種作業操作証更是與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期間,王小甲為圖一時便利,通過某虛假網站為本人及他人購買電工証、塔吊安拆証等特種作業操作証共計12本。2022年1月,澤州縣檢察院依法對王小甲買賣國家機關証件案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近日,王小甲因犯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被澤州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上官榆凱)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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