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權縣人民檢察院:

扛起耕地保護檢察責任 踐行履職為民檢察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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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而耕地保護不僅關系到國家糧食安全,同時也關系到農民的長遠生計。左權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能中將耕地保護與檢察為民辦實事緊密結合,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土地復墾項目實施后的新增耕地歸還情況予以監督,督促行政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向村集體移交新增復墾耕地4.9321公頃,有力保障了農民來年春耕生產。

該院在履職中發現,下麻田村存在部分耕地棄耕情形。經調查,2018年左權縣曾實施兩個批次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項目,其中第一批次涉及寒王、麻田等5個鄉鎮。麻田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土地復墾工程屬於第一批次增減挂鉤項目,上述棄耕地屬於該項目復墾耕地。該項目從2020 年8月7日開始施工,至2020年9月27日止,涉及土地復墾面積4.9321公頃。2020年9月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將自行初驗資料報送至縣自然資源部門申請驗收。2023年9月,經該院現場查看,該片土地已被荒草覆蓋,尚未交付村集體進行管護。根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總量控制、封閉運行、定期考核、到期歸還”原則,對各挂鉤指標的下達、使用和歸還進行全程監管。挂鉤周轉指標從項目整體審批至指標歸還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但該項目自2020年9月底竣工起,該指標仍未完成相關驗收、歸還程序。特別是指標的歸還直接影響所涉70余畝耕地所涉農民對耕地的耕種利益。

該院經立案調查,與縣自然資源部門進行磋商,了解了相關驗收、歸還程序。因施工過程中部分村民搬遷意願改變及部分項目地形復雜,導致2018年度第一批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寒王、麻田等5個鄉鎮項目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重新變更了實施方案,導致項目未能在三年期限內完成整體驗收。且未進行驗收不影響耕地的交付使用,目前已完成的增減挂鉤土地復墾項目所涉的絕大部分村庄已正常耕種使用復墾耕地。

該院認為,雖未進行驗收,但該復墾后的地塊已具備耕種條件,但長期撂荒,耕地資源無法得到有效保護。且三年期限已至,歸還后不影響驗收的進行,應當進行指標歸還,將該片耕地移交村集體進行管護、耕種。在該院監督下,左權縣自然資源局於2023年12月中旬,同下麻田村村委會簽訂管護協議,將該處復墾后的耕地交付村委會,並明確了雙方管護責任。村集體隨后將會把上述耕地對農戶予以分配。同時作為該項目的施工方承諾,待春耕節氣到來之前,會將耕地再次旋耕,有力保障農民春耕生產。

該案的辦理,使得復墾后耕地管護有了明確的管護主體,對確保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項目長期發揮效益,防止耕地被棄耕拋荒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對於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計來源的農民增加耕地面積、保証來年春種具有積極意義。群眾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左權縣人民檢察院將持續聚焦人民群眾急愁難盼的公益損害問題,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檢察履職努力辦好為民實事,厚植黨的執政根基。(王英)

(責編:李書江、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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