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縣首片“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綠化林”落成
沁水縣首片“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綠化林”落成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隨著最后一株梨樹入坑,沁水縣首片“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綠化林”落成。50棵梨樹、35棵海棠樹順利“走進”沁水縣柿庄鎮梨樹公園,一排排種植整齊的樹木精神抖擻,煥發著無限生機。

2021年末,李某等6人在沁水縣柿庄鎮盜挖油鬆樹17棵,非法獲利8萬余元。2022年10月,沁水縣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沁水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多次前往被毀林地進行實地調查,並利用無人機拍照取証,通過親臨現場、查閱卷宗材料、開展案件討論等多種方式,夯實証據基礎。調查發現,李某等6人盜挖林木的行為不僅觸犯刑法,還嚴重損害了生態環境,另外馬某雖不構成犯罪,但其參與盜挖林木的行為也侵害了生態環境。林地對國土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關系社會公共利益。沁水縣檢察院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隨即對李某等6人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時單獨對馬某進行民事公益訴訟立案,讓損害者擔責。法院審理后判決李某等6人構成盜竊罪,分別被處以有期徒刑的刑罰,沒收其違法所得,並判決李某等6人在縣級新聞媒體賠禮道歉,對被毀林地補植補種。
判決生效后,李某等6人在縣級新聞媒體賠禮道歉,但檢察機關在跟蹤判決執行情況時發現,因李某在監獄服刑,始終未能對生態進行修復。馬某在訴前審查階段表示願意進行補植補種,但因補種方案未能整體推進,其個人無法承擔補種義務。生效判決遲遲未能履行,被毀生態環境長期得不到修復,如何有效恢復植被?沁水縣檢察院多次與法院、林業局、當地鎮政府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商議解決方案,最終確定由李某、馬某等7人交納補種樹木費用,按照林業局制定的補種方案委托第三方進行異地補種。
近年來,沁水縣檢察院在辦理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時始終秉持恢復性司法理念,採取補植復綠的方式恢復受損生態。該案的辦理,是沁水縣檢察院辦理類似案件的有益嘗試。設立首片“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綠化林”,既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又能對部分存有僥幸心理的人起到教育警示作用。(王東妮 董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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