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縣人民檢察院:
多措並舉,撐起維護婦女兒童的法治藍天
沁水縣人民檢察院:
多措並舉,撐起維護婦女兒童的法治藍天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年來,沁水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責,能動履職,教育引導廣大婦女兒童增強法律意識,多措並舉助力婦女兒童權益保障。
立足職能,構建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牆”。一是加大辦案力度,嚴懲違法犯罪。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強奸、強制猥褻等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的犯罪,尤其是對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堅持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偵查人員調查取証、固定証據,形成完整的証據鏈,依法從嚴從快處理。二是打造未檢品牌,實施幫教保護。沁水縣人民檢察院積極打造“沁檢護蕾”未檢品牌,承擔“捕、訴、監、防”一體化工作職能,集中統一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並且積極主動聯系縣婦聯、民政、教育等部門共同研究解決問題。始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盡力挽救每一個失足少年,積極開展幫扶教育。在辦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盜竊罪案件時,因其長期在他縣學習、生活,“沁檢護蕾”團隊積極協調委托他縣檢察院對侯某某開展異地協作監督考察,並及時跟進實施考察幫教,對其進行心理輔導,取得良好效果。該案例被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評為“未成年人綜合保護典型案例”。
保障權益,搭建救助與指導“雙平台”。一是開展司法救助,傳遞檢察溫度。針對案件辦理中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護需求,探索建立多元模式救助機制,充分利用民事支持起訴、司法救助、心理輔導、法律援助等方式,及時聯動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多方力量,開全方位、深層次地救助介入服務,及時干預未成年被害人的情緒危機,有效保障其健康成長。2018年至今,辦理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責任賠償和撫養費糾紛等支持起訴案件11件﹔對未成年受害人司法救助15人,申請發放司法救助金14萬元,有力推動幫助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在辦理王某某猥褻兒童一案時,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在提前介入階段即委托專業的心理咨詢師對受害人進行心理疏導,並且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發放救助金2萬元並對其開展長期的心理輔導和學業救助。二是聚焦家庭監護缺位問題,沁水縣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督促監護令+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模式,積極推動發揮家庭教育在青少年兒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成立家庭教育指導站,該站集家庭教育指導、法律咨詢、心理疏導、回訪幫扶等功能為一體,針對監護不力的家長,向其制發《督促監護令》,促使家長更好地履行監護職責。在辦理韓某某盜竊一案時,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向韓某某的監護人發出全市首份《督促監護令》,督促其反思在履行監護職責過程中長期存在的教育監管不到位、不重視孩子成長交友等問題,加強管教,強化履行家庭監護職責。該案被評為全市檢察機關“我為群眾辦實事”十佳典型案例。
創新形式,實現普法與公益訴訟“雙助力”。一是豐富普法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聯合縣婦聯、團縣委、縣教育局等單位開展“護蕾”活動11場。構建“檢察官+家長+老師”微信群十余個,開設“家長講堂”10次,在8所學校建立起“檢察官工作室”。持續開展送法進學校、進單位、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深入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廣大婦女兒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18年以來,共開展相關主題法律宣傳90余場,發放各類宣傳資料3萬余份,接受各類咨詢700余人。二是扎實開展“沁檢公益”行動。緊盯婦女兒童“身邊的安全”,針對營業性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招用未成年人,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詢問、強制報告義務、校園周邊售賣煙酒、校園醫務室等問題,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在辦理翟某某涉嫌強奸罪一案中,承辦檢察官發現涉案賓館在辦理入住登記手續時未盡到對未成年人查驗身份的義務,向旅館業主管部門縣公安局制發檢察建議,並聯合多家單位對轄區酒店、賓館等住宿場所開展專項檢查,全面消除相關問題隱患。
下一步,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秉持司法為民的宗旨,堅持一體化履職、能動履職、持續筑牢保護婦女兒童的法治防線,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維護婦女兒童利益貢獻檢察力量。(車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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