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護“少年的你”
——吉縣法院創建“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工作紀實
以法之名守護“少年的你”
——吉縣法院創建“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工作紀實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吉縣法院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決策部署,始終把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來抓。在審判工作中堅持“寓教於審,懲教結合、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不斷拓展和創新青少年維權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行預防與保護同步、普法與審判結合、理念與實踐統一的未成年人保護“三同步”工作法,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堅持關口前移,上下聯動增強“推動力”
吉縣法院加強與檢察、公安、司法、民政、團委、婦聯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搭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家庭關護基地,探索建立府院聯動工作機制,推動部門職能融合、同向發力的保護體系,通過聯動長效化、普法常態化,全力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高位推動“建平台”。著眼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校園糾紛化解大格局,源頭賦“能”,幫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選派10名法律功底扎實、實踐經驗豐富、有青少年法治教育經驗的干警擔任轄區部分中小學法治副校長,並以“法治副校長”為紐帶,設立“校園法官工作站”,整合法官、教育主管人員、特邀調解員、公益律師、維護青少年權益代表、維護婦女兒童權益代表、心理咨詢師等七類人員入駐,全力打造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及時發現社會面存在涉及未成年人法律風險實踐的綜合載體。工作站運行以來,累計接收處理師生反映相關信息60余條,開展法律宣傳10余次,組織交流會2次,受到了學校師生和家長的一致好評。
部門協作“強聯動”。吉縣法院成立“新時代文明實踐普法小分隊”,並主動與檢察、公安、司法、團委等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動員多方力量參與,建立常態化未成年人保護宣傳機制。定期對網吧、酒店、KTV等娛樂性場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匯聚婦聯、民政、教育、基層、基層組織等多方力量,搭建多元平台,打造“法院+N”涉未成年人及家事糾紛案件多元解紛機制,從源頭上化解少年家事糾紛,匯聚合力共同營造全社會保護關愛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法治土壤﹔與教育部門聯合成立以教師為對象的“法治教育基地”,先后為全縣中小學教師進行系統法律知識,間接接受教育師生達數千人,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優化網格“筑陣地”。吉縣法院與吉縣婦聯聯合成立“吉縣婚姻家庭教育法律服務創新實踐基地”,集家庭教育指導、未成年人幫教、心理疏導、法律咨詢、普法宣傳等功能於一體,建立了“分工、聯動、督導、反饋”四項工作機制,並與家長學校、婦女之家、兒童活動中心等陣地的協同作用,用心用情化解家庭教育中的“急難愁盼”問題,讓兒童沐浴在法治的陽光裡,讓司法的柔情與溫暖在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過程中可觸及、可感受。
堅持全面保護,審判執行提升“軟實力”
吉縣法院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加強少年審判工作專業化建設,立足源頭疏導和實質化解,將“柔性司法”理念貫穿少年審判工作始終,推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精准發力。
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以未成年人為侵害對象的犯罪行為,特別是性侵類犯罪案件及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堅持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在全縣范圍內針對性侵類犯罪案件及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了深入調研,並召開類案專題審判研討會議。2022年,對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19年。
創新未成年人審判教育模式。未成年人審判是特殊的希望工程,優化配置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力量,選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熱愛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以及社會實踐經驗豐富的法官組成審判團隊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完善圓桌審判、社會調查、心理疏導、回訪幫教等機制,將“教育、感化、挽救”方針貫穿審判工作始終,以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審判方式最大限度減輕未成年被告人恐懼和抵觸的心理壓力,注重調查其成長環境、學習及生活經歷,寓教於審﹔利用法院審理環節,循循善誘,融愛於法,使未成年被告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時,還收到法院的真情幫教,讓其認清犯罪的危害性,也切實增強重新改過的決心和信息。
妥善處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對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特別是撫養費糾紛案件、涉及醫療費用的賠償糾紛案件,該院開辟“綠色通道”,建立“立審執優先”機制,與立案、執行部門聯動,實現快速立案、高效審執。三年來,通過該機制辦理涉未成年人權益案件達600余件,相比其他類型案件審理期限縮短約14天。對未成年人的撫養問題,既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選擇,也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最大程度降低家事案件給未成年人帶來的情感創傷。2023年,該院家事案件調撤率達61%,並通過調解說服使27個感情瀕臨破裂的夫妻重歸於好。
堅持全心守護,夯實責任增強“保障力”
秉承“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不斷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判后回訪幫教機制,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治教育、人生觀教育提供新路徑。
搭建跟蹤幫教平台。實行“法院+家庭+矯正機構”幫教機制,對判處非監禁刑法的未成年被告人實行跟蹤幫教制度。邀請心理老師對幫教對象進行一對一心理輔導,了解他們的心理活動和內心變化,提醒家長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避免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堅持跟蹤回訪工作機制。對已結家事糾紛涉訴未成年人家庭進行回訪,重點回訪未成年人生活學習是否存在困難,心理是否健康、撫養費是否得到及時支付、家長監護教育義務是否恰當履行等情況,從而“對症施策”,最大可能減少未成年人因家庭變故帶來的心理傷害。3年來,該院審理的涉探視權、撫養費案件,其中超過80%的案件定期進行回訪,因法官持續跟蹤回訪而自動履行的案件超過60%。
完善司法救助機制。加大涉訴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力度,將未成年被害人、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及符合救助條件的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均納入司法救助范圍。今年以來,通過與社區、教育部門、民政部門溝通協調,幫助2名留守適齡兒童解決了受教育問題,共與8名孤兒和30余名留守兒童結對聯建,幫助他們解決了生活、學習等方面的現實困難。(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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