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贓挽損 護航企業發展

陵川縣檢察院上門聽証化解矛盾糾紛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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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11月16日,一場簡易公開聽証在被害單位陵川某公司舉行。這是陵川縣檢察院首次把聽証室“搬到”被害單位,開展“上門聽証”。

2015年到2020年5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在陵川縣某公司售后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採取在公司財務部挂賬的方式,將收取客戶的款項35萬余元挪用個人消費。案發后張某某積極歸還被害單位20萬元,取得了被害單位的諒解。

聽証會前,承辦檢察官積極和犯罪嫌疑人開展釋法說理,聽取被害單位負責人的意見和訴求,向張某某說明上交涉案款項是體現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誠認罪悔罪以及“從寬”考慮的重要前提,努力推動犯罪嫌疑人退繳賬款、退賠損失。最終,張某某和被害單位就歸還剩余款項達成一致,並簽署還款協議。

聽証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相關案情,闡述了檢察機關審查認定的事實、適用的法律依據,聽証員參與案件討論,有針對性地進行提問,勸其積極還款。考慮到張某某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積極歸還被害單位損失並取得諒解的情節,檢察機關擬對張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聽証員均表示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並希望“張某某要珍惜機會,盡快歸還剩余款項。今后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該拿的堅決不拿”。

聽証會后,承辦檢察官聯合聽証員,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企業經驗管理漏洞,與被害單位負責人開展座談交流,並提出相關針對性意見建議。開展座談交流,既能深入了解企業管理漏洞,又是提升檢察建議質量的有力舉措。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陵川縣檢察院將始終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堅持辦案全過程矛盾化解,在辦理涉企案件中積極開展追贓挽損,把檢察聽証作為普法教育的生動課堂,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將訴源治理端口前移實現風險提前管控,依法能動履職為優化營商環境出謀劃策,為社會和諧發展貢獻檢察力量。(崔靜) 

(責編:李書江、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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