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連增”到“四連降”
解碼吉縣法院“1225”訴源治理新“楓”景
從“十連增”到“四連降”
解碼吉縣法院“1225”訴源治理新“楓”景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吉縣地處呂梁山南端,黃河中游東岸,戶籍人口不足11萬,常住人口截至2021年底為8.7萬,是典型的傳統農業小縣。2010年之前,吉縣法院受理的民商事一審案件不足200件,截至2019年的10年間增長到945件,翻了兩番還多。
“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國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成為‘訴訟大國’”“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近年來,面對日益迅速增長的訴訟案件,吉縣法院立足吉縣鄉村社會治理特點,堅持把推進訴源治理作為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的主抓手,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訴前調解機制日趨完善。特別是今年以來,積極探索建立“1225”訴源治理工作體系,構建“源頭預防、非訴挺前、訴訟托底、主動履行、執行保障”的全鏈條遞進式矛盾糾紛分層化解新格局,民商事一審收案數量連續四年持續下降。2020年受理790件,同比下降16.4%﹔2021年受理767件,同比下降2.9%﹔2022年受理687件,同比下降10.43%﹔2023年1-10月份受理467件,同比下降26.57%,走出了一條適合農業山區小縣訴源治理的新路徑。
“1225”訴源治理工作模式
緊扣一條主線。緊緊圍繞“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權威的司法服務”的工作主線,以黨建引領法治推進共建共治共享為目標,統籌推進訴源治理機制建設和人員配備,積極推動訴訟與非訴訟解紛機制的有效銜接,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司法需求。
依托“兩大平台”。依托訴訟服務中心和人民法院調解平台,開展分流引導、訴非銜接、調裁對接等工作,形成分層過濾、分級化解、線上線下銜接配套的“分調裁審”機制。
構建“雙循環”體系。緊緊依靠縣委的統一領導,積極主動融入縣委領導下的鄉村治理和訴源治理機制體系,構建相互聯結、良性互動、優勢互補的“法院+”外循環體系和閉環銜接、有序遞進、運行順暢的“法官+”內循環體系,形成矛盾糾紛化解合力,擴大訴源治理“朋友圈”。
打造“五指發力”組合拳。注重外部的社會治理和內部的過程治理“兩個維度”,主動對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引領、推動、規范和司法的保障作用,全力打造訴前、訴中、訴后全流程全鏈條訴源治理“組合拳”。一是“抓前端、治未病”的源頭預防多元解紛﹔二是“化情結、解心結”的非訴挺前訴前調解﹔三是“抓中端、治已病”的訴訟托底引導規范﹔四是“明釋法、促誠信”的執前督促主動履行﹔五是“抓末端、祛病根”的強制履行執行保障。
用“法治引領”防“前端未病”
“大爺,你們的蘋果收成如何”“如何進行銷售”“是否簽訂書面買賣合同”“約定付款方式了嗎”......吉縣享有“中國蘋果之鄉”的美譽,被評為全國蘋果最佳優生區之一,蘋果產業是全縣的支柱產業,更是廣大群眾的致富產業,關系著千家萬戶的“錢袋子”。10月份,是吉縣蘋果的銷售旺季,吉縣法院干警深入各鄉村田間地頭,就蘋果買賣中需要注意的問題進行法治宣傳,並以“蘋果買賣中的法律風險提示”為題制作短視頻,在官方抖音賬號、視頻號上播放,將多年來多發易發的蘋果買賣合同糾紛預防在源頭、控制在未發。同時,分析研判民間借貸、離婚糾紛、相鄰關系、土地承包等多發糾紛特點,通過懸挂橫幅標語、制作宣傳展板、印發案例解析和法律常識等開展全方位多樣化的宣傳活動,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風險防范意識,建立預防性訴源治理機制,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點單普法,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入轄區企業走訪調研,“點對點”為企業提供法治體檢、點單普法等司法服務,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等法律問題助企紓困,幫助企業提升化解法律風險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趕集”,“零距離”服務鄉村振興。持續聚焦提升法治宣傳成效,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深入各鄉鎮“趕集”現場“擺攤”設點,向群眾發放法治宣傳自制“口袋書”、法治宣傳品,設置法治宣傳咨詢台現場解答群眾法律問題﹔深入各鄉鎮、社區、村組巡回放映自制微電影,讓人民群眾更加直觀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實現群眾需求與法律服務“零距離”,鄉村振興與依法治理同頻共振、雙向奔赴。
法潤校園,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選聘10名干警擔任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並以“法治副校長”為紐帶,設立校園法官工作站,與縣婦聯聯合成立“吉縣婚姻家庭教育法律服務創新實踐基地”,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融入家庭教育保護之中,構建“法院+婦聯+學校+家庭”的校園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與教育等相關部門共同發力,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行“坐診村居”開“法治良方”
“法官,有人欠我化肥款5000元,我該怎麼弄呢”“法官,我們社區有兩口子鬧離婚需要您給調解一下”......枚不勝舉的矛盾糾紛引出了法官工作站干警的工作日常。
“法官工作站”是吉縣法院設立的覆蓋全縣各鄉鎮、社區的旨在打通服務保障群眾權益“最后一公裡”的司法服務聯系點。每個法官工作站按照“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的標准配置,設立了24小時服務專線和微信聯絡群,通過群眾預約和主動入駐調解相結合、定期和不定期法律咨詢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三結合”模式開展工作。同時,法官工作站輻射帶動轄區各村組解紛資源,聚點成面,積極構建“法官+司法員”“法官+婦女工作者”“法官+人民調解員”的多元解紛網絡,將訴前調解向前端延伸,最大限度地發揮能動司法作用,實現與基層群眾的“零距離”接觸,真正為群眾提供“家門口的司法服務”,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吸附在當地、消除在萌發狀態。
搭“兩大平台”合“解紛之力”
依托訴訟服務中心、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全面吸納基層解紛力量,邀請基層治理單位、行業組織、人民調解組織等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形成司法、行政、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分工協作、相互配合的大調解格局,構建相互聯結、良性互動、優勢互補的“法院+”“法官+”的“走出去”“請進來”雙循環體系。
發揮“總對總”訴調對接機制優勢。2018年,孫某為白某承包的工地提供勞務,完工后白某共欠孫某勞務費17萬余元。后白某陸續支付部分款項,剩余56500元經孫某多年催要未果。2023年3月13日,孫某向吉縣法院提起訴訟。吉縣法院接收案件后,經孫某同意,立即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委托吉縣總工會進行調解。吉縣總工會接收案件后,通過釋法明理,分析利弊,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同時,雙方向法院申請進行司法確認,法院審查后出具了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的裁定書,至此雙方糾紛得以圓滿化解。目前,吉縣法院已經與吉縣人社局、吉縣總工會、中小企業協會等建立訴前調解協作機制。
深入推進調解平台“三進”工作。積極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台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工作,並通過各鄉鎮、各社區法官工作站的輻射帶動作用,進一步匯聚各方鄉村治理之源,以打造“無訟社區”“無訟鄉村”為突破口,引領、帶動、促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主動作為尋求訴前解紛機制。在縣委政法委的指導和司法行政部門的支持配合下,成立吉縣非訴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由相關部門推薦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委員會委員,選聘調解經驗豐富、為人公道正派的人員擔任人民調解員,並與全縣80名專職網格員達成共建協議,由網格員擔任矛盾糾紛的“吹哨員”“調查員”和法院訴訟的“快遞員”。同時秉持“方便老百姓少跑路、不花錢,為老百姓辦實事”的服務理念,開辟“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綠色通道,為當事人提供集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遠程服務於一體的線上、線下全方位司法服務。
以“審判之力”助“社會之治”
“公正與效率”是司法審判工作永恆的主題。近年來,吉縣法院始終踐行新時代為民司法理念,牢牢把握“公正”這一根本要求,積極回應“效率”這一人民期盼,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實施分調裁審機制,提升審判質量效率。以訴訟服務中心為依托,積極探索繁簡分流改革方案,在案件入口對案件作出精准識別、准確分流。優化審判管理,建立速裁團隊,對爭議較小、案情簡單案件進行快速辦理,對於疑難復雜案件及時分流至綜合審判庭,由相應的審判團隊專業審理,實現繁案精審。
“法官隻有牢固樹立‘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才能做到既解‘法結’又解‘心結’‘情結’,從而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該院黨組書記、代院長田亞欣既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安排部署和統籌推進的。今年1—10月份,吉縣法院訴前分流委派特邀調解員調解案件407件,調解成功264件,成功率為64.86%,訴中案件調撤率為54.35%,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達93.76 %。
推進判后答疑機制,促進裁判自動履行。強化裁判文書說理和判后釋法答疑工作,將判后答疑作為“必選項”,實行“針對性答疑+廣泛性釋法”雙措並舉,綜合運用疏導說理、換位思考等方式,以法釋疑、以理勸息,加強服判息訴,抓好訴后把控,引導當事人正確認識裁定、判決結果,使其自願接受法院裁判,自覺履行法律義務,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
落實司法建議機制,擴大案件辦理效果。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的意見》,堅持審理與治理並重,及時梳理分析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的基層組織建設、社會治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行業監管漏洞,有針對性地向相關部門提出優化行政管理制度、提升服務能力水平、填補制度漏洞等司法建議,並加強跟蹤問效。2022年以來,吉縣法院針對突出問題向相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8份,採納率為100%。
以“執源治理”促“共享共贏”
葛某、梁某與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一案,葛某與梁某申請執行后,吉縣法院執行事務中心督促約談被執行人某公司,分析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採取的措施以及對公司的發展和經營產生的不利影響。該公司聽取督促團隊的分析后,改變了消極抗拒的態度,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目前該公司已按和解協議履行完畢。
執源治理是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現實需要,是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的必要之舉,是能動司法的內在要求。吉縣法院積極構建執源治理新理念,主動作為,開拓新思路、研究新舉措,推進執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實。
建立一個中心,凝聚多元合力。今年7月份,吉縣法院執行事務中心成立,主要承擔案件查詢、聯系法官和對申請執行案件的統一識別、篩選分流以及執前督促任務。同時,執行事務中心、訴訟服務中心、法官工作站有效聯動,把訴調解紛力量引進執前督促工作,打造“執行員+村社干部+網格員+特邀調解員”的執行聯盟,跑出了執行送達、執行約談、查人找物、督促履行的“加速度”。執行事務中心成立之初,就收到網格員反映一位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判決確定的內容未全部執行到位,生活陷入困境。事務中心立即指派執行員調取案卷材料並前往當事人家中了解情況。原來,該起案件的五名被執行人,均屬陝西省籍,案件執行時有兩名被執行人因判處刑罰且無財產可供執行而未能執行完畢。於是,執行員立即前往陝西調查了解,考慮到該案的執行難度,事務中心移送立案恢復執行,經過多方努力,被執行人在履行部分義務后達成分期履行協議。7月18日,受害人將一面寫有“善意執行溫潤如玉,為民辦事關懷備至”的錦旗送到了事務中心,收到了較好社會效果。
立審執溝通協調,全程全域共治。建立立、審、執溝通協調機制,讓審判考慮執行,讓執行考慮審判,在立案階段強化訴訟、執行風險提示,給予當事人理性選擇解紛方式的指導和幫助,案件審結后同時向當事人發送《自動履行告知書》,督促說服當事人選擇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提高生效裁判的自動履行率。今年8月份,一王姓男子來到執行事務中心,情緒激動地向工作人員反映其與妻子汪某離婚后,汪某不按判決保証自己對女兒的探望,要求法院強制執行,考慮到探望權執行的特殊性,執行督促團隊立即對接審判法官,了解離婚緣由和探望權判決結案的內情考慮,共同研究制定解決方案,通過審判法官與執行團隊的共同努力,王某與汪某對探望權判項的具體履行方式進行了細化,進一步地雙方達成具有可操作性且符合女兒生活學習實際的履行方案。王某撤回執行申請,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2023年1-10月份,吉縣法院執行收案322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47%。
執前督促履行,正向引導激勵。執前督促團隊積極對接審判法官,對生效案件先行進行執前督促,同時對申請執行或恢復執行的案件由執行事務中心在收案后30日內先行督促當事人主動履行或達成和解協議,促使勝訴權益“快兌現”。自執行事務中心成立以來,主動發起督促案件52件,促成執前履行完畢7件,達成和解協議2件,履行到位金額251809.56元,有效緩解了強制執行中的矛盾“再激化”,實現了最理想、最滿意的效果——“案結事了政通人和”。(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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