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州縣檢察院:打好“四化”組合拳
探索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澤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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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推動罪錯未成年人教育矯治工作,最大限度挽救、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澤州縣檢察院以“欣欣”未檢品牌為陣地,以《澤州縣人民檢察院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為抓手,通過科學化分、分級干預、因人施策及多元保護,推動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精准化。

  一是科學劃分,確保分級干預體系化。結合未成年人身心發育特點和刑事責任年齡,制定《澤州縣人民檢察院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試行)》,將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劃分為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及犯罪行為三類。其中不良行為是指未成年人不可為的行為以及違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為。嚴重不良行為包含了實施了刑法規定,但因未達到相應的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觸法”行為,以及實施的行為已涉及違法,但行為惡性尚沒有達到刑事犯罪程度的行為。犯罪行為包括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實施的所有犯罪行為,以及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實施的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八類犯罪行為。

  二是分級干預,確保矯治措施差異化。對罪錯未成年人根據其行為類型進行分級干預,適配不同的矯治措施,建立罪錯未成年人階梯式治理模式,開展差異化幫教,實現精准矯治。其中對存在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通過定期開展法治講座、談心談話、對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及制發《督促監護令》進行矯治教育。對於嚴重不良行為則責令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具結悔過﹔責令接受心理輔導、行為矯治、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及參加社會服務活動﹔責令遵守特定的行為規范、不得實施特定行為、接觸特定人員或者進入特定場所。同時對採取的干預措施記錄在案,對干預措施執行情況可定期考察評估。對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的犯罪嫌疑人,設定考察期,制定一人一策的考察幫教方案,責令未成年人定期進行思想、生活、學習、工作情況等匯報,責令接受社會觀護,並做好犯罪記錄封存工作。

  三是全程監督,確保案件質效最優化。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辦公室”,積極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作,對於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在引導偵查方向、固定關鍵証據、排摸涉案未成年人等方面發揮作用,切實將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落到實處。審查起訴階以澤州“欣欣”未檢工作室為依托,對案件是否涉及未成年人進行逐案審查,並主動加強與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部門的配合協作,建立線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內部協調聯動機制,推動未成年人案件一體化辦理。同時,針對未成年人校園安全、食品衛生、網絡環境等重點領域,聯合開展公益訴訟專項行動,聚焦案件中集中反映的未成年人監管漏洞、侵害眾多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問題,積極開展綜合履職,及時向有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並跟進監督落實,切實提升案件辦理質效。

  四是多方聯動,確保權益保障最大化。持續深入落實“一號檢察建議”,聯合縣公安局、縣婦幼保健院建立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取証救助中心,避免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探索“互聯網+法治宣教”“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依托“法治副校長”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強制報告、《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宣傳,主動收集發現罪錯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線索,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干預。充分發揮社區力量,建立“家庭教育指導站”,為未成年人及家長提供包括心理疏導、法律咨詢、法治宣傳在內的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導,幫助涉案未成年人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提升科學教子能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車晨星)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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