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州縣檢察院:是否羈押,讓審查分數“說話”
澤州縣檢察院:是否羈押,讓審查分數“說話”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經我院羈押必要性量化審查量化評估打分,李某得分-5分,建議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因交通肇事被澤州縣人民檢察院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李某聽到后十分開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切實履行檢察機關羈押必要性審查職能,澤州縣檢察院嚴把犯罪性質關、罪后表現關、犯罪嫌疑人自身情況關,扎實推進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出台《澤州縣人民檢察院羈押必要性審查量化評估指引(試行)》(以下簡稱“量化評估指引”),規范審查過程,“捕”與“放”均做到精准恰當,努力提升司法辦案質效。
量化評估指引,建立了“3+66+3”羈押必要性量化審查機制。一是採取3類審查角度。量化評估指引主要圍繞案件犯罪性質、嫌疑人罪后表現及嫌疑人自身情況三方面審查社會危險性,通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考察,實現審查的科學性、相對客觀性和全面性。二是實行66項細則。三大類下包括“30+23+13”項細則,細化為同類指標和互斥指標,並設置具體分值,通過計算最終得分,確定具體風險等級,對於屬於高風險等級,則應當批准逮捕,屬於中風險等級,則賦予承辦檢察官自由裁量權,屬於低風險等級則不批准逮捕。三是設立3審查方式。設置加分項、減分項和否決項三大評分標准,其中增加社會危險性的因素分數為正值,減少社會危險性的因素分數為負值,評估分值越高代表社會危險性越大。而對於涉黑、涉惡、涉恐犯罪核心成員、骨干分子,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邪教犯罪未被教育轉化,証據不足、不構成犯罪的案件進行一票否決,排除在量化評估指引適用范圍之內。
下一步,澤州縣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加大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辦理力度,推進量化評估指引適用率,促進羈押必要性審查向實質化、規范化轉變,依法保障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提升發揮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在提升司法文明、減少社會對抗、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車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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