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判視野下民營企業法治保障問題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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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要求,健全對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預期。為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晉城法院近期對2020年至2023年9月22日涉民營企業行政案件的審理情況進行了分析研判。2020年至2023年8月,晉城法院共審結涉民營企業行政訴訟案件173件,審查非訴行政案件499件。其中2020年審結行政訴訟一審案件46件,審查非訴行政案件132件﹔2021年審結行政訴訟一審案件64件,審查非訴行政案件154件﹔2022年審結行政訴訟一審案件63件,審查非訴行政案件213件﹔2023年截至9月22日,行政訴訟一審案件90件,審查非訴行政案件124件。

分析中發現,晉城市涉民營企業行政案件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涉民營企業行政案件數量呈逐年增長態勢,其中非訴行政執行審查的案件數量增長較快,2022年比2020年增長了61.3%,2023年截至目前已收案件數已超去年。二是一審案件敗訴率較高,一審中民營企業敗訴案件的比例佔到40%左右。三是案件集中程度高。針對人民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所佔比例為47%,人社領域案件為17%,自然資源領域案件為12%,市場監督管理、水務、生態環境領域的案件佔比也較大。

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未遵循比例原則,不能綜合考慮違法情形與處罰后果,存在機械執法、處罰過重、以罰代管的問題。二是行政機關在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的過程中,沒有履行法定程序,相關補償標准等信息未依法公示,未能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房屋拆遷后,拒不承擔行政補償責任,導致行政相對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無法及時得到補償。三是行政機關招商引資政策缺乏延續性,給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帶來負面影響。部分國企、村(居)委拖欠民營企業債務,被執行國企多處於關停或整合重組狀態,部分村(居)委由於歷史或政策原因拖欠工程款現象突出,加劇了民營企業經營困境。

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特提出以下建議:一是行政機關要聽取民營企業的合理訴求,積極轉變職能定位。梳理整合現有的行政法規、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法律文件,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打造服務型政府,堅持規范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彰顯行政強制措施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二是行政機關要構建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嚴格履行責任義務。注重政策的延續性,在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變更前,充分考慮對行政相對人所產生的不利影響,減少政策變動給民營企業造成的損失和風險。同時,行政機關要加強重點行業風險預警和處置,引導行業內民營企業守法經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三是行政機關要用法治化手段服務民營企業,打造優質高效的行政環境。對於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勞動糾紛多發、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等突出問題,由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聯動,多措並舉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建立常態化工作交流溝通機制,組織開展聯合調研,及時掌握情況,發現問題,提升法律服務實效。

(李永剛 張凱)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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