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檢察公益訴訟促自動售貨機“持証上崗”
介休:檢察公益訴訟促自動售貨機“持証上崗”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自動售貨機作為新興食品經營業態,在公共場合愈發常見,但運營商資質是否合格?出售的飲料、食品是否達標?以上問題引起大家的關注。為切實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近日,介休市人民檢察院專門開展針對自動售貨機的檢察公益訴訟監督活動,就自動售貨機是否持証經營、食品來源渠道是否正規、日常監督是否到位等問題進行監督。
經實地走訪調查,發現多處自動售貨機均未張貼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証,其中還有自動售貨機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証的情況下銷售煙草。自動售貨機領域存在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明,日常監督缺失等問題,既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隱患。
經詳細調查取証后,介休市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時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對自動售貨領域亂象進行整治,加強對自動售貨機的日常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展開對自動售貨機的專項檢查,責令違規經營者落實整改,實現自動售貨機“持証上崗”。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秉持“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原則,介休市人民檢察院將切實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有效督促行政機關填補食品安全監管漏洞,護航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張晉 張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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