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直訴 陽城縣檢察院高質效辦理一起盜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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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7月21日,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刑拘直訴案件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該案從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拘留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再到法院判決僅用了5天時間。

  被告人崔某某趁鄰居吉某某家中無人,翻窗進入其家中,盜走吉某某家中存放的現金,案發后吉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7月17日,崔某某被陽城縣公安局抓獲,后公安機關以刑拘直訴程序將案件移送至陽城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7月20日,陽城縣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后,承辦檢察官迅速審查案件卷宗,核實証據材料,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且被告人認罪認罰。為依法高效辦理此案,承辦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系統提審了被告人,在值班律師的見証下,崔某某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當天下午,陽城縣人民檢察院以崔某某涉嫌盜竊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經開庭審理,縣法院採納了陽城縣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

  該案啟動刑拘直訴辦案機制,為案件辦理按下了“快捷鍵”,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提高了檢察辦案質效,實現了辦案質量、效率和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翟晨韻)

  檢察官說法

  “刑拘直訴”又名直接刑事訴訟機制,是一種刑事案件的速裁、快速辦理手段。對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公安機關經犯罪嫌疑人同意,對其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請審查批准逮捕或變更強制措施,在偵查終結后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完成偵查、起訴、審判工作。該機制的適用,不僅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還能最大程度保障司法的公平正義。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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