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州縣檢察院:聚焦“三端”治“三病” 矛盾調解開“良方”
澤州縣檢察院:聚焦“三端”治“三病” 矛盾調解開“良方”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年來,澤州縣檢察院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糾紛前端預防、中端治理、末端監督,不斷探索完善“全鏈條”訴源治理新模式,切實解決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實現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
聚焦前端治未病,抓好源頭防范

一是提前介入強監督。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以下簡稱“偵協辦”),前移監督關口,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圍繞被害人訴求、追贓挽損、涉穩風險等補充完善証據,開展風險評估,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在辦理耿某某故意傷害案中,依托偵協辦發現線索后,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對被害人經濟情況、家庭狀況、基本訴求進行摸底,做實証據基礎,在7天內促成遠在河北省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二是檢察接訪解民憂。依托12309檢察服務監督中心,暢通訴求表達渠道。落實信訪案件首辦責任和院領導包案辦理制度,按照“件件有回復”要求,做好群眾回復答復工作,確保群眾訴求接待及時、辦理准確、答復全面。上半年,依法妥善處置群眾信訪58件次,“七日、三個月”答復率均達到100%。三是宣傳引導促提升。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審判階段全過程開展釋法說理,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帶案下訪、送法下鄉、上門釋法等活動,切實提升群眾法治素養,促使矛盾消失在萌芽狀態。
聚焦中端治微病,強化履職擔當
一是堅持寬嚴相濟。秉持懲罰與挽救並重的司法理念,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和刑事和解等制度,對系初犯、偶犯、從犯、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以及因鄰裡糾紛引發的輕微刑事案件,積極引導當事人達成刑事和解﹔對於犯罪主觀惡性較大及情節惡劣的輕傷害案件,創新利用量化評估指引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通過打分精准決策,做到當捕則捕、當訴則訴,最大限度修復社會關系。二是深化協作配合。主動融入大調解格局,對於雙方積怨較深、矛盾爭議較大等案件,主動加強與偵查人員、值班律師、人民調解員、心理咨詢師等第三方的協同配合,共同做好以案釋法、心理疏導等工作。堅持檢察履職一體化,注重內部線索移送,通過跨部門協作共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該院控申部門發現郭某某撫養費糾紛支持起訴案案件線索后及時移送民事行政檢察部門開啟一體化辦案,在辦案中主動邀請律師、縣教育局參與矛盾化解,僅用三天時間幫助失學兒童重返課堂。三是舉行公開聽証。堅持應聽証盡聽証原則,靈活運用分類聽証方式,主動邀請人民聽証員、偵查人員及值班律師等參與矛盾化解,以可感可信的公平正義,增強當事人對檢察機關的認同度,促進案結事了、事心雙解。上半年,共辦理公開聽証案件16次36件。
聚焦末端治已病,延伸服務觸角
一是司法救助暖人心。遵循“應救盡救”原則,對符合條件的被害人及時啟動救助程序,並主動對接縣婦聯、鄉村振興局及被害人單位等第三方力量構建多元化救助模式,提升救助效果。在辦理張某苗等四人司法救助案中,採用異地聯動、上門服務、多主體救助等方式,為被害人發放司法救助金、一次性救助金、未成年子女補助金共3.5萬元,讓其深切感受到檢察溫情,放下了心結。二是跟蹤回訪撫情緒。常態化開展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回頭看,加強與信訪人所在轄區村委的經常性聯系,及時掌握當事人的動態﹔主動與縣法院溝通開展聯合回訪,做好釋法說理、心理疏導、情緒安撫等工作,切實防止“案后案”的發生。上半年,共通過電話、上門走訪16次,群眾滿意度100%。三是強化監督促整改。結合辦案深挖案件背后深層次、苗頭性、傾向性矛盾風險隱患,及時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22份,精准服務社會治理。針對未成年人上學問題,及時制發《督促監護令》,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新打造“檢察+網格”新模式,依托“網格員”延伸監督觸角,收集群眾訴求,切實提升了社會治理效能。(車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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